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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56年
《守》56 3/1 44-48頁

領者「一體」

1.領食主的晚餐的人在對耶和華的崇奉上應該怎樣?保羅在討論這件事時所說的「一個身體」是指什麼?

在新約裏成為屬靈的以色列人的基督徒應該專心一意地崇拜和事奉耶和華,以個別和集體而論都必須如此。為了這緣故保羅在討論完主的晚餐中的酒和餅之後繼續對這些基督徒說:「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喫]這一個餅。」(哥林多前書10:17)保羅在這裏所說的「一個身體」是指什麼身體呢?並不是指無酵餅所代表的耶穌本人的肉體。反之,所指的乃是以基督耶穌為元首,由屬靈的以色列人組成的整個教會。後來保羅在同一封信中將這個在基督領導下的團體稱為基督的身體:「你們是基督的身體,各自為份子。而上帝將各人安置在教會裏。」——哥林多前書12:27,28,譯自NW。

2.耶穌在主的晚餐中只用一塊餅是要表明什麼事實?為什麼耶和華並不領食保羅所說的「一個身體」?

2 在這封信的開始三章中保羅指出,基督的教會,即他的身體,應該在思想和行動上一致,教會全體對於主的晚餐這件事以及對其中份子所應盡的義務必須採取同一的立場,如果所有的份子都領食主的晚餐,他們就應該團結一致,當耶穌設立主的晚餐這紀念儀式時,他只用一塊餅;他這樣行是要表明和那些領食他的身體的人乃是在一個元首領導下的「一個身體」。當新約中屬靈的以色列人領食主的晚餐中的無酵餅時,他們是在共同進食。憑着這項行動他們表明他們是「一個身體」,領受着同樣的利益和權利,從同一屬靈的筵席上得食。不論他們有多少人,他們仍然是「一個身體」,因為他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耶和華上帝並不和他們分領這「一個身體」,因為他並不是其中一份子。耶穌基督是這「一個身體」的元首,但是隸屬於耶和華之下。「上帝是基督的頭。」(哥林多前書11:3)以元首的身份,耶和華接納了耶穌所獻的祭。

3.(甲)什麼行動表示他們都同屬「一個身體」?(乙)憑着領食基督的血和肉,他們得以蒙上帝怎樣?這是使他們獲得什麼進一步的權利的踏脚石?

3 以其本身而論,無酵餅並非代表這在耶穌之下的「一個身體」。這餅所象徵的是耶穌所犧牲的屬人的身體。各人一同領食這餅表示所有的領食者都屬於「一個身證」,「基督的身體。」由於領食耶穌基督的血和肉,他們都得以蒙上帝稱義,意思即被上帝宣佈為公義。他們在肉體上的稱義本身並不是一個目的。那便是說,事情並非至此為止,反之,上帝將他們稱義乃是為了一個特別的目的。什麼目的呢?就是以其作為一塊踏腳石,使他們得以和基督一同犧性生命,然後由耶和華將他們生為他屬靈的兒女,組成一個「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和他同屬於一個新約之中。(羅馬書5:1,2,9;8:15-17;雅各書1:18;彼得前書2:9)他們既成了上帝屬靈的兒女,具有在天上享永生的希望,耶和華上帝便用他的靈膏他們,立他們為基督的肢體。他藉此將他們帶進一個約中,讓他們承受一個屬天的王國;耶穌在主的晚餐之後曾向他的忠心使徒提及這約,說:「他們是在我的試煉中始終跟着我的人;我現在和你們立一個約,正如我父和我立了一個約,去承受一個王國,叫你們能夠在我的王國裏我的桌上吃喝,並且坐在實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路加福音22:28-30,譯自NW。

4.他們藉着兩件什麼東西而成聖?因此他們領食主的晚餐標明他們是怎樣的?

4 由此我們可以了解他們是多麼需要把信心獲致稱義。他們「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他們之中每一個都認識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的價值。(希伯來書10:10,29)這些就是他們藉着領食酒和餅所表明的事實。他們共同領食主的晚餐標明他們是獨特的,是在元首耶穌基督領導下的一個聖潔的團體。他們必須保持他們的聖潔。——帖撒羅尼迦前書4:3,7。

5.關於他們的責任,他們為什麼必須記得耶穌在肉身時的情形?

5 作為一個和諧合一而聖潔的羣體,他們知道自己不但享有若干共同的權利,同時也負有某種共同的責任。在這方面他們必須記得耶穌在肉身時的情形。他自天上來到地上並不是為了享受肉體的生命,像挪亞時代那些忤逆的「上帝的兒子」一樣(創世記6:1,4;彼得前書3:19,20)他為一個婦人所生,成為血肉之軀,原因是要在耶和華的工作中對這肉體有特別的用途。當他具有這身體的期間,他經歷許多痛苦,忍受百般辱罵,因此為我們立下一個模範。他以這身體在地上從事耶和華的工作,在受過浸禮之後便宣揚關於上帝的王國的好消息。他將這身體獻作祭物,因此他的身體並沒有被投入磯漢那裏,乃是被埋葬在一個新的,未經用過的紀念墓裏。(路加福音23:53;以賽亞書53:9)從他得益的人必須跟從的他的脚踪。

6,7.因此他們的身體必須怎樣?他們必須一致保持怎樣才有資格領食主的晚餐?

6 領食主的晚餐的人必須像主耶穌一樣事奉耶和華上帝。他們那能死的身體必須藉上帝的靈作用於其上而活過來。(羅馬書8:10)他們必須聽從以下的呼籲:「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12:1)他們必須為耶和華服務,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將他們屬地的生命像祭物一樣捐棄出來,但同時必須在生活上效法基督。保羅說:「我們的身體總是在處處都忍受着加於耶穌身上的致死待遇,好使耶穌的生命能夠在我們的身上顯明出來。……好使耶穌的生命也能夠在我們能死的肉體上顯明出來。」(哥林多後書4:10,11,譯自NW)領食主的晚餐的人的身體必須保持潔淨,不可沾染任何不道德。保羅對他們說:「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麼?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麼?斷乎不可!……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哥林多前書6:13,15,19,20。

7 我們的身體是耶穌的奴僕,是帶着耶穌的印記的。(加拉太書6:17)我們的身體不能用來拜魔神,因為魔鬼乃是這種宗教的元首。但耶穌是他的教會的元首,他召集這羣人並不是要他們分門結黨,被種族仇恨和國家主義所隔裂,反之,乃是要他們和睦相處,精誠團結。(歌羅西書3:15;以弗所書2:14-18)這組織必須提防被酵一樣的怨恨和邪惡所侵染,保持「一體」的團結。然後才有資格每日憑信心領受基督所獻出的身體的利益,以及每年在主的晚餐的紀念儀式中領食象徵性的「一個餅」。

8.他們飲紀念儀式中的酒時為什麼必須記得基督的血和他們所負的特殊責任?

8 當基督的肢體喝紀念儀式中的酒時,他們必須記得基督的血,因為他們是憑着這血才得以蒙上帝赦罪,稱義而帶入新約之中的。他們負有特別的責任,而藉着喝那代表「耶和華的杯」的酒,他們向人表明他們認識這些責任。那便是說,他們必須作「一個新約的僕役,為這約服務。(哥林多後書3:6,根據NW)他們形成了一羣「王族的祭司」,在大祭司耶穌基督之下作上帝屬靈的祭司,以贊頌和各種美善的工作獻給上帝作為「屬靈的祭物」。他們同時亦必須犧牲自己的生命,像耶穌一樣受苦,最後盡忠而死以證實耶和華的宇宙統治權。既然身為祭司,他們絕不能沾染「鬼魔的筵席」和「鬼魔的杯」,反之,必須專一地效忠於耶和華,將一生最重要的事,不斷傳講關於他的知識,為他向世人宣揚他的信息,感化許多人捨棄不義,轉而信奉他。(彼得前書2:5,9;腓立比書3:9-11;瑪拉基書2: 6,7)聖經說他們要「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征服魔鬼撒但。——啟示錄12:11。

何時並怎樣舉行紀念

9.關於舉行的次數主的晚餐如何和浸禮不同?

9 在舉行的次數方面,主的晚餐並不像浸禮。浸禮只在信者決定成為基督徒時舉行一次,目的是要公開表明自己已經藉基督而獻身給上帝了。但關於主的晚餐耶穌在創立這個記念儀式時說:「繼續這樣行以紀念我。」——路加福音22:19,譯自NW。

10.為什麼這紀念儀式必須經常舉行?保羅如何描述這件事?從而證實了這點?

10 為了紀念耶穌,使新約中的份子將他和他們的關係緊記在心,這紀念儀式應該經常舉行。保羅曾強調基督徒必需經常舉行這紀念儀式。當他告訴哥林多地方的教會份子他們舉行這記念儀式的方法不對時,他說:「當你們聚合在一處時,簡直不可能喫主的晚餐。……對於這點我並不稱讚你們。因為我從主所領受的,我也傳給你們;即主耶穌,在被送交宮府的那一夜,拿起一塊餅,祝謝了擘開,說:『這意思是我的身體,是為你們捨的。繼續這樣行以紀念我。』他對酒亦同樣行,在食完晚飯後,說:『這杯意思是藉我的血而立的新約。繼續每樣行,每逢你們喝的時候,就是紀念我了。』因為每逢你們食這餅喝這杯時,你們就繼續宣揚主的死,直到他來臨。」——哥林多前書11:20-26,譯自NW。

11.他們必須以這種方式紀念基督直到什麼時候?這點如何表明這紀念儀式是為誰而設的?

11 特別是當主耶穌不在世上以肉身和他們同處的期間,他們需要舉行這儀式去紀念他的死,直到他再來接他們到天上和他相見的時候。既然耶穌是在復臨之後才開始招集他的「另外的羊」的,我們由此可以了解主的晚餐乃是為他的「小羣」,那由144,000肢體組成的他的教會,而設的。——約翰福音10:16;馬太福音25:31,32。

12.主的晚餐應該每年領食幾次?直至現在為止新約中的基督徒已經領食了這晚餐幾次?

12 這紀念儀式應該多久舉行一次呢?耶穌對此有所指示。他在猶太尼散月十四日(Nisan 14)的逾越節晚上創立主的晚餐這紀念儀式,然後吩咐門徒繼續這樣行,那便是說,在每年一度的逾越節晚上。每年在這個時候舉行紀念是最適宜不過的,因為在這日耶穌捨出了他的肉體作為祭物,死於受苦柱上,並且為了訂立新約,赦免許多人的罪而流出了他的血。這日就是主受死的日子,所以這日就是舉行主的晚餐去紀念和宣揚他的死的適當時候。雖然這儀式每年只在猶太曆的尼散月十四號晚舉行一次,但從基督的教會在十九世紀前建立直至今日,舉行的次數已經相當多了。今年「基督的身體」中的餘民將於三月廿六日星期一晚,從日落至午夜之間選一個時候領食主的晚餐。因此,從公元33年尼散月十四日起至今日,這紀念儀式已經舉行過1,923次;今年的籌備工作正在進行中。

13,14.甚至在公元1914年和1918年之後,基督教會中的餘民如何仍然是與主相離?

13 但既然耶穌已經在1914年十月來到他天上的王國中在耶和華的右手邊開始掌權,為什麼我們不從那時起停止舉行這紀念儀式呢?或者在耶和華上帝由他的「立約的使者」耶穌基督伴同,在1918年春季進入他屬靈的聖殿之後,為什麼還不停止舉行呢?——馬太福音25:31;瑪拉基書3:1。

14 在以上兩件事發生的時候,耶穌基督還沒有使他的跟從者脫離肉體的狀況而和他實際見面。他仍然讓他們生活在肉身中,因此他們仍然是「與主相離」。關於這點保羅對他們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帳棚裏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我們]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為我們行事為人,是憑着信心,不是憑着眼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哥林多後書5:1-3,6-9。

15.因此,為了「得主的喜悅」他們會繼續紀念什麼?直到什麼時候?

15 因此當餘民由於仍在肉身之中而與主相離之際;他們努力求「得主的喜悅」,遵從他的命令,領食主的晚餐以紀念他。如果在這種意義上說來他們仍然與主相離,那末從這觀點看來他仍未回來接取他們,將他們帶到天上和他見面而實際看見他。因此「他的身體」中的餘民必須繼續在地上領食主的晚餐,直到他們得榮耀的時候,甚至在他們渡過哈米吉多頓大戰之後。

16.當領食主的晚餐時,人應該懷着什麼態度?關於這點保羅對哥林多的信徒怎樣說?

16 當基督身體中的餘民在本年尼散月十四日,即陽曆三月廿六號,日落之後聚集起來紀念主的晚餐時,他們應該懷着正確的態度和感恩之心,對這儀式的意義具有徹底的了解,然後以一種與這嚴肅的場合相稱的方式去舉行紀念。保羅曾勸誠他當日那些輕浮放縱行為不檢的哥林多基督徒說:「所以無論何人,不配地吃主底餅,喝主底杯,就得擔受辜負主身主血的罪責。人須要察驗自己,然後吃餅喝杯;吃喝的人若不分辨這身體是什麼,就是吃喝了自己的罪。故此你們中間有許多是軟弱的,是病人的,[在靈性上]長眠着的也有好些。但我們如果常察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判了。事實上我們如受了審判,受主懲罰,免得跟世界一同受定罪。所以我弟兄們,你們集攏來要喫的時候,得彼此等待。若有人餓了,要[先]在家裏吃,免得你們聚攏[到一處]來,自己[跟世界一同]取罪。」——哥林多前書11:27-34,《新約新譯修稿》。

17.雖然耶穌在吃完逾越節的筵席之後在同一張桌上設立主的晚餐,為什麼主的晚餐仍須和普通的晚餐分開?

17 誠然,耶穌是在吃完逾越節的筵席之後在同一張桌上創立主的晚餐這紀念儀式的。但那是由於當時的環境和兩件事彼此間的關係的緣故。但我們却絕不能在聚會的地方吃一餐飯,吃飽之後再食主的晚餐,將這件事當作有如飲宴的高潮一般。主的晚餐必須和日常的晚餐分開。因為藉着主的晚餐我們用餅和酒去表示我們領受來自基督的各種屬靈的利益,而對餘民說來,這是能夠為他們帶來天上的永生的。他們必須予這件事和其中所用的代表物以適當的尊重。不配地領食這些代表物比不領食更不好,因為人若用一種不合宜不尊重的方式領食,就會招致上帝的懲罰,被判和舊世界一同死亡。

18.為什麼人若「不分辨這身體是什麼」就會吃喝了自已的罪?因此當人從耶和華獲得糾正性的懲罰時應當怎樣?

18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這人是已經認識了主的,而現在却不領悟主所獻作祭物的身體的意義。他等於說,「耶和華的桌子可藐視的」,其上的祭物也不是完美無疵的:「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瑪拉基書1:7,12)這可說是和保羅所提及的一班不忠心的人所犯的惡行相彷彿:「[他們]將上帝的兒子重新釘死,使他再受公開的羞辱。」並且「賤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的約當作平常。」因此他若不從速悔改,他所招致的懲罰會遠超過違犯舊約規定的人所受的。他正在走向一種沒有任何贖罪祭可以打消的死亡。他有受耶和華「燒滅眾敵人的烈火」所滅的危險。(希伯來書6:4-8,根據NW;10:26-31)所以他應該從耶和華加於他身上的糾正性的懲罰學得教訓,省察自己的過錯而悔改。他以往若行錯了,就應該研究清楚主所犧牲的身體的意義,求上帝赦免自己的罪,然後服從聖經的命令去領食主的晚餐。他應該從這紀念儀式獲得新的鼓勵,在來年中更加緊密地跟從基督的步踪。

19.當來自各國的「大羣人」參觀主的晚餐時,他們應該了解些什麼?他們怎樣才能從這紀念儀式獲得最大的益處?

19 今日唯有屬靈的以色列中的餘民,在新約中的基督肢體,可以領食主的晚餐。但那來自各國各族各民各方的「大羣」敬拜耶和華的人也可以以旁觀者的身份參加。這些人已經登上了「耶和華的山和雅各上帝的殿」;當他們參觀主的晚餐的紀念儀式時,應該曉得他們是來到象徵性的「耶和華的筵席」和「耶和華的杯」之前。(啟示錄7:9;以賽亞書2:2,3)他們應當藉此讓人知道他們是和「鬼魔的筵席」毫無關係的;他們專一地效忠於耶和華,而他們承認,唯一使人能夠和耶和華交通的途徑就是通過耶和華的大祭司主耶穌基督所獻的祭物。他們若這樣行,就會和領食主的晚餐的餘民和諧一致,在耶和華所立的好牧人之下結合成為「一羣」。(約翰福音10:14-16)他們會和餘民一同從紀念主的晚餐獲得最大的裨益;他們會宣稱「耶和華的筵席」是值得人尊重的,而基督在其上所獻的祭物是純潔無疵和光耀祭壇的,使榮耀和贊美都歸於那永生的獨一真神耶和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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