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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59年
《守》59 1/1 3-8頁

不要在基督教的原則上妥協

「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了。」——雅各書4:4

1.原則是什麼?

真正的基督徒受原則所引導。原則便是基本的真理。既然真理是與事物的實際情況相符的說話,所以主要說來原則乃是陳述基本事實的聲明。聖經裡含有數以千計,說得很明白的原則,例如以上所引的經文便是其中之一。其他的則可以由歸納而得,或從自然界看出,正如保羅在羅馬書1:20所說:「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

2,3.試舉出一部分原則為例,並說明我們可以怎樣運用這些原則作推理之用。

2 我們且舉出一部分聖經原則作例來說明原則能夠怎樣幫助我們了解和推理。以下是一些例子:耶和華是全地之上的至高者。除了耶和華之外沒有別的上帝。耶和華是從永恆到永恆的。耶穌是上帝所造萬物的開始。上帝是基督的元首。天父是高過基督的。子是臣服於上帝之下的。上帝使基督從死裡復活,然後將他擢升到一個比以前更高的職位。聖靈並不是一位神。人可以被聖靈充滿。——詩篇83:18;以賽亞書44:6;詩篇90:2;歌羅西書1:15;哥林多前書11:3;約翰福音14:28;哥林多前書15:28;使徒行傳13:30;2:32,33;2:4,17。

3 我們可以怎樣運用這些原則呢?我們可以把它們看作建築材料一般。正如各種材料被人按建築的藍圖集合起來便形成了一間屋,同樣地這些真實的原則按上帝所訂的模式集合起來便形成了聖經中真實的道理。有一點是我們可以立刻看清楚的,那便是耶和華上帝,基督耶穌和聖靈絕不可能像主張三位一體的人所稱是一位同等級和同樣永恆的神。耶和華的能力是高過基督耶穌的;所以他們的地位並不相等。耶和華是無始無終的,但耶穌卻為上帝所造,所以他們並不是平等的,而耶穌亦不是那永在者。聖靈乃是上帝的動力,並不是一位神。人不能被一位神所充滿,但是能被一種動力所充滿。但牧師們拒絕按照這些聖經原則作理智的思考,反而堅持認為三位一體的道理是一個奧祕。實際上這些牧師成了撒但的工具,因為撒但正企圖證明上帝並不是至尊的,而牧師們由於主張三位一體的道理亦在企圖將全能的耶和華上帝降到一個有別人與他同等的地位。按聖經的原則以及事實看來這項理論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藉著對這些原則作理智的思考你能夠清楚看出基督教國所主張的三位一體理論是完全謬誤的。事實上「三位一體」這個名詞根本就從未在聖經裡出現過。

4,5.耶和華的律法和原則有什麼關係?

4 耶和華的神治律法是以真實的原則為根據的。例如上帝所訂的一條至今仍然有效的律法是「不可殺人」。這條律法所根據的原則乃是「人是會死的。」所以正如聖經裡的許多道理是由真實的原則構成的,上帝所有的律法亦全以真實的原則為基礎。

5 事實上構成律法的約的幾百條律法中每一條都有一項或一項以上的真實原則為根據。當上帝將律法的約賜給以色列人時,人類首次有機會認識大量公義的原則。他後來雖然在耶穌死時使律法的約在法律上的效力亦隨之終止,他卻沒有消滅藉著律法的約向人顯露的許多真實的原則。他為我們將律法中的這些真實的原則保存在聖經裡,至今仍繼續引導基督徒行走公義的道路——歌羅西書2:14。

6.為什麼生活在摩西時代比在基督的訓示之下生活容易?

6 遵照摩西所頒布的律則而生活不如按照基督的原則而生活那麼困難。在行為上遵守一條律則比一生受一條原則所引導容易得多。摩西規定律則;基督教授原則。律則是為兒童而設的;原則卻是為成熟的基督徒男女。

7.基督徒是完全受原則所引導抑或也有律法需要遵守?

7 雖然基督以原則教人,這並不是說基督徒完全沒有任何律法管制他的活動。律法是上司對下屬所規定的一種行為準則,所以基督徒都有遵守上帝的律法的義務。上帝向基督徒規定的一部分律法是:不可吃血,不可犯姦淫,不可拜偶像,不可停止聚會,不可殺人等。同時我們不能忘記耶穌向我們申述的兩條最大的律法或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些律法是以真實的原則為根據的,目的乃是要引導基督徒進至成熟的地步。——使徒行傳15:20;希伯來書10:25;羅馬書13:9;馬太福音22:37。

8,9.(甲)基督徒如何受原則引導?(乙)受感情支配是什麼意思?

8 但基督徒所接獲的勸告和訓示通常是概括性的,只是將他們應該跟從的原則列出,然後讓每個人憑本身的自由意志決定遵守訓示所推薦的公義原則,抑或隨從個人自私的慾望。這樣上帝容許每個人證明他們對上帝具有多少愛心和信任以及他們對遵行上帝的旨意熱心到什麼程度。

9 所有的人都受兩種勢力所影響。一種是感情,是由別人加於我們身上的影響引起的;另一種是原則或律法,即將正路向我們指出的行為律則或上帝的律法。忠於耶和華的人是受他的律法管束的,他們都跟從他那些以真實的原則為根據的律法,所以受原則所引導的意思便是憑理智和良心按照對事實所具有的知識而行事。受感情支配的意思便是由於外界影響而行事,先以個人利益,例如財富,聲名,權力,安全和感官的滿足等為念。

10.保羅如何將受感情支配的人和受原則引導的人作一比較?

10 在這個受撒但控制的制度中,大部分的人在衡量事物的價值時都受感情所支配。我們愈來愈可以看得清楚,這個世界對肉體的慾望表示贊許,而受聖經原則引導的人卻反被今日的大部分世人譏諷恥笑。在加拉太書5:19-24保羅將受感情支配的人和跟從上帝公義的原則的人作一比較,我們可以留意到在今日這末世中由感情所促成的惡行是愈來愈普遍了:「[屬肉體]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受苦柱]上了。」

11.(甲)從保羅的話我們可以看出兩條什麼重要的原則?(乙)彼得如何表明基督徒的好行為能為耶和華帶來讚美?

11 請留意這裡所列出的兩條原則:凡行屬肉體的惡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國;基督徒不會行這些事。基督徒想生活在上帝的政府統治之下,所以他們必須緊守公義的原則。為了這緣故彼得在彼得前書2:11,12有力地勸誡我們說:「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生命]爭戰的。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鑑察的日子歸榮耀給上帝。」基督徒所採取的正確途徑在一般善意的人眼中為耶和華帶來讚美,但在一般世人眼中卻不然。在這個事物制度中跟從原則是需要付出代價的。這樣行的人必須熱愛真理,即使真理不受人歡迎亦不為所動;他必須敬畏上帝而不畏懼人,他必須恨惡而非追求不義之財。這些便是耶和華希望所有在新世界裡事奉他的人所具有的品質。——出埃及記18:21;箴言29:25。

原則——建築的基礎

12.保羅所說的基督教基本原則包括些什麼道理?

12 使徒保羅特別向希伯來的信徒指出,某些基本的原則或真理是所有基督徒都必須緊守的;他說:「看你們學習的[時間],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上帝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成熟]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上帝,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希伯來書5:12-6:2。

13-15.(甲)保羅說我們應當「離開」初步的道理時,他的話是什麼意思?(乙)我們可以怎樣將這件事和數學基本原則的用途作一比較?

13 當保羅說我們應當「離開」這些基本的原則和道理時,他的話是什麼意思呢?當然保羅絕不是說我們應該不再相信悔改信靠上帝的道理;也不是說我們應該停止相信和施行浸禮。使徒保羅的意思是:我們不應該學來學去只限於這些道理。我們不應該僅以認識基本的道理為滿足。保羅之所以斥責希伯來的信徒乃是因為按理他們應該作教師的時候他們反需要別人將最初步的原則重新教導他們。他們應該對這些道理早已了解清楚而能夠將它們拿來教人了;他們應該一方面繼續相信這些道理,同時努力增加他們對上帝的道和旨意的知識;此外,他們應該記得,基督徒若想在靈性上長成,則不但需要對這些問題有正確的認識,並且還應當獲致預期的效果,那便是說,成為一個成熟的基督徒,能夠了解上帝的道而按之作理智的思考,並且切實遵行其中公義的原則。這便是保羅所說「進到成熟的地步」的意思。

14 我們可以將這件事比作一個小孩在初上學時首先學習乘數表和加減乘除的方法。這些是數學上的基本原則;可是一個兒童若花好幾年的時間將這些初步的原則學了又學,我們就會覺得他若不是天資非常愚鈍便是讀書不用心了。於是我們會認為他應該離開這些基本的原則轉而學習些另外的東西;這話的意思當然不是說他應當忘記這些初步的原則或將它們置諸腦後。相反地兒童應該將它們緊記在心,時常運用,並且在它們之外加上其他更深的數學知識。兒童若想在將來成為一個工程師,就必須進步到能夠了解和運用更高深的數學知識的地步。他必須學習更多的原則,並且受這些原則所引導。他若不理會所學的原則,他的事業就不能成功,因為由於他對房屋結構方面各種基本需要的計算錯誤,他所造的建築物必定會傾倒。

15 基督徒可說是處於類似的情形之下。按保羅的訓示,他應該將基督教的基本原則用作幫助他在靈性上進至成熟地步的工具。他必須進一步學習基督教中比較高深的原則,受這些原則所引導,並且將它們傳授給別人。他自己若對這些原則都不了解,自然無法受它們所引導,更無法將它們傳授給別人。基督徒教導別人是同時藉著口頭教授和以身作則兩種方法,未成熟的信徒會將成熟的基督徒的生活和行徑視為值得仿效的榜樣;他們的生活和行徑若是以公義的原則為根據,便足以供別人仿效了。這可說是為什麼基督徒必須受原則引導的另一個原因。——腓立比書3:17。

16.不肯進至初步原則之外的人會有什麼危險?

16 在另一方面,我們若不越過基督教的初步原則而繼續前進,反而幼稚地停留在悔改,信心,浸禮,由聖靈而生,復活,審判等基本道理之上,就會發生危險。什麼危險呢?再陷入罪裡的危險。我們必須像一座結構堅固的房屋一樣,根基堅穩地打在基督教的基本原則之上,並且繼續不斷地強化和擴展。——羅馬書14:19;猶大書20。

17.認識了基本的原則之後仍然不肯獻身受浸的人可說是怎樣?

17 我們應該注意,悔改,信心,和浸禮乃是基本的真理。聖經囑咐我們進至這些初步道理之外而達到成熟的地步。所以,今日若有任何和新世界社會聯絡的人為了某種原因遲遲不肯受浸,他便表明自己是個非常不成熟的信徒,甚至連基督的初步道理也不能完全了解。即使他可能已經和新世界社會聯絡了許多年,並且經常參加小組所舉行的聚會,他仍然可說是受感情支配而不是受原則引導。進至這基本真理之外的人會憑著上帝的聖靈之助領受成熟的靈糧,對上帝的道獲致一種透徹的了解。上帝的聖靈和動力具有一種闡明的力量,藉著它的幫助我們可以鑽研上帝的一些比較深奧的道理。將它們的真義揭露出來讓我們了解。——哥林多前書2:9,10。

18.上帝的道怎樣幫助我們受原則所引導?

18 這種屬靈的理解是完全以上帝的道為根據的。沒有什麼東西能夠代替聖經的知識。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每日思念上帝的道的,全能的上帝耶和華的真實原則深印在我們腦海中。我們所吸收的基本原則愈多,我們便愈成熟穩定而愈能夠避免再度陷入罪中的危險。猶太的宗教家訂出一部《猶太法典》給他們的信徒遵守,為每一種行為都訂下嚴格的律則,以致猶太人很少有機會按上帝的道作理智的思考而藉此認識上帝的原則。耶和華並沒有通過耶穌為基督徒訂下一套像《猶太法典》一般繁瑣的規條。他只在聖經裡宣述若干基本的律法和規則,使我們知道有些什麼原則是基督徒所必須遵從的。基督徒必須將這些基督教的原則應用在日常的生活上。僅對聖經中的若干事實具有淺薄的認識是絕對不夠的。

基督徒與世界

19.跟從上帝的原則如何影響基督徒與世界的關係?

19 跟從上帝的道裡公義的原則比接受聖經中一般被視為常識的事實困難得多。今日世上有許多人自稱為基督徒而對聖經中所定的原則大為推崇,但我們卻很難在新世界社會之外找著誠意而不懈地努力按照全能的上帝在他的聖道中所定的律則而生活的人。由於耶和華見證人跟從基督教的原則,他們被大部分世人視為怪誕。這個世界和耶和華的原則距離得如此遙遠以致耶和華見證人看來和世上所有其他的人都截然不同;他們被世上有些政府視為一群固執不肯就範的人。聖經的原則表明撒但是這個世界的神,因此基督徒是不屬這世界的,正如耶穌基督不屬這世界一般,但世上的統治者們卻不了解這些原則。(哥林多前書2:14)這世界通過其中的法官和統治者要求耶和華見證人不但將屬於該撒的東西獻給該撒,甚至將不屬他們的東西也一併獻上。他們忘記了耶穌同時吩咐我們必須將屬於上帝的東西還給上帝。今日世上的耶和華見證人向政府納稅,接受國家施行的學校教育,並且支持地方上一切與上帝真實公義的原則完全一致的法律;不論他們居住在什麼地方,他們都盡力遵守國家所制定的律法和規則。他們的服飾和其他的人一樣,在風俗習慣方面亦大致遵守當地的規定。但有一件事是耶和華見證人不能也不肯做的,那便是違背他們那飽受聖經原則薰陶的良心。耶和華見證人是真正的基督徒,所以他們決心緊守上帝的原則將屬於上帝的東西還給上帝。——馬太福音22:21。

20.有一條被許多人忽視的重大原則是什麼?

20 人若想具有真正的了解,就不能忽視耶和華是宇宙的創造者和全能的上帝這條重大的原則。由於故意忽視這項原則,世上有些所謂聰明的科學家將自己圍困在一道無法超越的藩籬裡而不能了解生命的起源。他們雖然極力試圖為生命的現象尋找一個滿意的解釋。卻因為不肯接受上述的基本真理而完全失敗。——創世記1:1。

21.(甲)身為造物主,耶和華有權怎樣?(乙)當一個人成為獻了身給耶和華的信徒時,他對這個世界持守什麼立場?

21 身為造物主和全能的上帝,耶和華有權接受地上人類對他所作的專一效忠。他在賜給以色列人的一條律法中將這點表明得很清楚,說:「你不可為自己雕製偶像或天上,地下或地底水中的任何東西的形像。你不可向他們下拜,也不可被引誘去事奉他們,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個要求專一的效忠的神。」(出埃及記20:4,5,譯自NW)這是一項真確的原則和事實。而另一件事實便是,他的至尊地位被這世界的神撒但所否認,因此這個世界是和全能的上帝耶和華作對的。(約伯記1:11;以賽亞書14:13;雅各書4:4)既然基督徒已將自己毫無條件地呈獻給耶和華,於是對於這屬於魔鬼的世界說來他們便成為陌路人了。所以獻身這件事好像申請成為新世界的公民一般,浸禮則好像在見證人面前宣誓證明這件事實。基督教的創始者耶穌基督曾親自為我們在獻身和受浸方面樹立了一個榜樣,並且在約翰福音17:14很清楚地表明基督徒的立場說:「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

22.當耶穌宣布約翰福音17:14的原則時,他為什麼不訂下許多瑣細的規則給基督徒遵守?

22 耶穌所宣述的這條原則是什麼意思呢?他為什麼不作進一步的詳細解釋,並且訂下許多規則給基督徒遵守呢?誠然他在較早的時候曾對他的門徒宣布過一條原則說:(約翰福音15:19),「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出來],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但他並不想基督徒與這個世界隔離以致無法對世人傳道。因為他在約翰福音17:15向耶和華禱告說:「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不錯,我們有受這個世界的神侵害的危險。(哥林多後書4:4)耶穌將許多神治的原則告訴他的門徒,但他讓他們自己按聖經作理智的思考,憑此決定怎樣應付撒但的各種奸計以及怎樣在這舊事物制度中行事為人。

23.基督的模範生活如何幫助基督徒憑理智的思考知道怎樣在這世界裡按照上帝的原則而生活?

23 今日地上的基督徒可以從留意基督和受上帝感示的使徒如何按聖經作理智的思考而得益。耶穌曾嚴肅地將自己呈獻給耶和華,誓願永遠事奉他。這樣行使他成為耶和華的使者和代表,因此他必須將注意力首先集中在耶和華的工作上。他知道得很清楚什麼事物才具有真正的價值;他意識到自己的立場的正確,並且極力避免世俗或錯誤的人為思想。他教人積聚天上的財富,並且言行一致地以全部時間精神從事傳道工作。他了解萬物都屬耶和華以及耶和華的祝助使人富足這條原則。雖然當時的民眾想擁立他為王,他卻拒絕接受他們的請求。他的言論和行動都是積極的。他對自己的地位和需要完成的工作了解得很清楚。雖然他對這世界的紛爭,政治和商業緊守中立,他對於違反上帝公義的原則的惡事卻毫不遲疑地加以譴責。他並沒有變成過度機巧以致犧牲原則與人妥協。耶穌拒絕附和當日地上的偽宗教。由於嚴守上帝公義的原則,他引起一般宗教領袖的仇視,最後竟被他們逮捕送到羅馬的統治者面前受審。他對他們宣述一條原則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接著他又補充說:「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翰福音18:36;及馬太福音6:20;4:1-10;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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