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明真正的教會及其根基
我們若想在上帝的新制度裡永遠生活,我們就須認識真正的教會和它的根基。耶穌曾論及它們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馬太福音16:18)這個教會是什麼,以及它建於其上的磐石是什麼呢?聖經給予我們正確的答案。
雖然有許多人將人們聚集起來在其中從事崇拜的建築物稱為「教會。」(英文,church)你知道聖經從沒有這樣行嗎?在聖經裡「教會」一詞所指的總是人,實際指一群或一批聚集起來的人。(腓利門書2)被譯成「教會」或「會眾」一詞的希臘文,厄克里西亞(ek·kle·si’a)實際的意思是「被召出來者」。它所指的是一群為了特別目的從其他的人當中被召出的人;它也被用作希伯來文瓜哈(qahal’,意思是「會眾」或「群體」)一字的同義字。
真教會的成員
聖經將真正的教會比作人的身體,因為它有許多肢體而只有一個頭,正如人的身體一般。上帝所感示的聖經在厄弗所書1:22,23(《新經》)a告訴我們上帝立基督為「教會至上的元首;這教會就是他的身體。」聖經也將教會比作一個與基督訂了婚的處女,因為以一群人而論,真教會的分子會和基督緊密地結合,正如妻子與丈夫結合一般。使徒保羅在寫給教會某些分子的信中說:「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哥林多後書11:2;也可參看啟示錄21:2,9,10)因此這是一個潔淨的團體,是不受俗世所污染和完全忠於它的元首耶穌基督的。
是否我們任何人都可以僅是藉著將自己的名字登記在地上某個教友名冊上就決定「加入」這個教會呢?不;正如希伯來書12:23解釋說,這乃是「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教]會。」教會的成員是由上帝揀選的。他隨著自己喜歡將他們安排在教會裡。(哥林多前書12:18)這些便是會和基督一同在天上的門徒。耶穌透露他們絕不會將所有自稱為基督徒的人都包括在內,反之他們的數目僅限於144,000人而已。——啟示錄14:1-3;路加福音12:32。
他們的確是一群為了特別目的從屬靈的黑暗中被召出來的人。當他們在地上時,他們勇敢地向人「宣揚至高的上帝的美德」,因為他將他們從黑暗中召出來進入他那奇妙的光明中。(彼得前書2:9)在他們復活之後,他們將享有與基督一同在屬天的王國裡作王統治的偉大權利。——路加福音22:28-30。
這個真教會的第一批分子完全是猶太人(正如耶穌和使徒一般)或受過割禮、改信猶太教的人。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僅在耶穌升回天上為步他後塵的門徒開路之後十日——耶和華將聖靈傾下以表明他揀選了這些分子。他們在當時所獲得的聖靈向他們作證他們現在已成為上帝屬靈的兒子而能夠與基督一同承受上帝的王國了。(使徒行傳2:1-4,16-21,33;羅馬書8:16,17)但是真教會的分子並不會繼續完全是猶太人。耶穌去世三年半之後,上帝向外邦人(非猶太人)打開了加入教會的機會。(使徒行傳10:30-33,44;羅馬書9:23,24)因此,過了相當時候,真教會的分子將各國各族的人均包括在內。
真教會的根基
誰是真教會的根基呢?耶穌基督表明他自己就是這根基。他將詩篇118:22[117:22,《主經》]的預言應用在自己身上,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馬太福音21:42-44)使徒保羅也作證耶穌是「房角石」;他對以弗所的基督徒寫道:「你們……乃是聖人的同侶,也是天主的家人。建立在宗徒及先知的根基上,以耶穌基督本身為房角石。」(厄弗所書2:19,20,《新經》)使徒對這件事的意見很確定,他再次說:「安放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除此以外,沒有人能安放別的根基。」——格林多第一書3:11,《新經》。b
真正的教會還可能有什麼根基比基督耶穌更好和更穩固呢?由於他犧牲自己那完美屬人的生命,這項神聖的安排才得以成為可能。可是,我們怎能使耶穌和使徒保羅的話與耶穌在馬太福音16:18對彼得所說的話一致呢?我們可以放心,它們並沒有任何自相矛盾之處。
「我將在這磐石上建立我的教會」
當時彼得剛承認耶穌是基督(彌賽亞),是永生的上帝的兒子。耶穌於是說:「我也告訴你,你是伯多祿,我將在這磐石上,建立我的教會。」《新經》c有些人認為這段話的意思是耶穌的教會會以彼得為根基而建於彼得之上。這便是羅馬天主教會官方的主張。但是值得我們留意的一個有趣之點是,肯力克大主教(Arch bishop Kenrick)在《梵蒂岡會議內幕》(An Inside View of the Vatican Council,1870)一書中指出在至少八十六個早期教會作家中,只有十七個認為耶穌所說的「磐石」是指彼得而言。你知道這件事嗎?
例如請考慮一下奧古斯丁(公元354-430年,通常被人稱為「聖奧古斯丁」)的見解。雖然他曾一度將彼得視為「磐石」奧古斯丁在晚年卻重新聲明他的立場;他在《更正》(Retractations)一書中說:「自此之後我曾屢次解釋我們的主的話:『你是伯多祿,我將在這磐石上建立我的教會,』指出我們應該了解這段話其實是指伯多祿所承認的那一位而言;伯多祿曾對這位說:『你是基督,活天主子。』……因為對[伯多祿,即彼得]所說的話不是『你是磐石』而是『你是伯多祿。』但磐石則是基督。」
但是遠較重要地——彼得自己對耶穌的話懷著什麼見解呢?關於主耶穌,彼得說:「主為活石,雖是被人所棄捨,卻是被天主所揀選,所尊榮的;你們前來近主;也要如同活石,建立在他上頭,成一座神殿,又作聖潔的司祭;藉著耶穌基督,獻於天主所歆享的一宗神祭。因為經上載著說:『你看,我把這揀選出來的,珍貴的房角石,安放在西雍,誰信服他,必不至於羞愧。』所以你們信服的人,必要得著光榮;那不信服的人卻不然。(經上說):『建造房屋的所捨棄的石頭,作了屋角的首石。』又說:『作了碰腳石,跌腳石;他們既不信服,就在道理上有了磕碰。』」(聖伯多祿第一書2:4-8,《新經》)彼得的這段話表明他像使徒保羅一樣將耶穌視為主要的「房角石」和教會建於其上的「磐石。」彼得只是構成真教會的144,000「活石」之一而已。
誠然,身為耶穌基督的一個使徒,彼得確曾享有過很好的權利。但是從未表示過他自視為使徒的領袖。我們也沒有在聖經的任何地方讀到其他的使徒和門徒承認彼得是「教皇」而給予他這樣的尊榮。有一次使徒保羅發覺有公開責備彼得(磯法)的必要,因為彼得採取了一條與真正的基督教信仰不符的途徑。既然彼得在這件與信仰和道德有關的事上犯了錯誤,而且保羅竟敢公開糾正他,由此可見當時彼得並沒有被視為使徒或早期教會「萬無謬誤」的元首。(加拉太書2:11-14)在真正的教會裡只有一個元首,就是耶穌基督。他自從復活以來已「長遠活著」,因此他並不需要任何承繼者。——希伯來書7:23-25。
一個團結一致的教會
元首耶穌並沒有將他的身體——教會——劃分為一個教士階級和一個「平民」教友階級。他對他的門徒說:「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馬太福音23:8-10)因此耶穌表明在構成真教會的人當中絕不會有階級之分。可是,他卻作了安排任命一些人在基督徒的群體裡負領導之責,照料他們弟兄在靈性上的需要和組織宣揚好消息的工作。耶穌說這些人絕不可作威作福地「轄制」他們的弟兄,反之他們必須成為好像弟兄的奴僕或用人一般。(馬太福音20:25-28,《新世》)你所知道的教士或牧師是這種情形嗎?
若要與聖經對真教會所作的描述吻合,構成這個團體的人必須在崇拜方面團結一致。關於這點使徒保羅寫道:「弟兄們,我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哥林多前書1:10)因此根據聖經,我們無法期望教會的成員散布在基督教國許多互相衝突的教派裡。反之他們必須只結集在一個組織。正如以弗所書4:4,5論及他們說:「[只有]一個身體、……一個主、一樣的信仰。」(《新修》)我們認識這「一樣的信仰」是什麼實在是當務之急。
體會真正的教會與其根基
聖經指出真教會的分子在元首基督之下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加拉太書3:29)這個應許便是,其他所有順服的人類都會藉著基督和他的教會而得福。(創世記22:18)聖經預言當基督的王國建立時,「在上的耶路撒冷」(上帝的屬天組織)的這些兒女會只有一小群餘民留在地上。(加拉太書4:26;啟示錄12:10,17)耶穌將他的教會在地上的這些分子描述為一個「忠心而有見識的僕人。」他說當他來到施行審判的工作時,他會發現這批人忠心地為他服務,於是他便派他們「管理一切所有的」意即管理基督的王國在地上的一切事務。在「末期」中他們要領導別人向萬國宣揚上帝的王國已經建立的好消息。——馬太福音24:14,45-47;25:19-23。
今日所有希望在上帝的新制度裡贏得永生的人都必須承認這項安排。因為耶穌說在「末期」中他要將善待他的「弟兄」的人分別出來置於一個蒙他悅納的地位,而他的「弟兄」便是與他一同承受王國和構成基督的教會的人。(馬太福音25:31-40)這些人是今日仍然存留在地上的「活石」,他們與其他的「活石」共同形成一間屬靈的聖殿,即「上帝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彼得前書2:5;以弗所書2:20-22)啟示錄將「善待」這個聖殿階級的分子的人形容為一「大群」受上帝庇護的人。請也留意他們甘心樂意地「晝夜在上帝的殿裡」事奉他,意即他們會和屬靈的聖殿階級(基督的教會)的餘民一起如此行。——啟示錄7:9,10,15,《新修》。
這些好像綿羊一般的人在實際上對承受亞伯拉罕的應許的人說:「我們要與你們同去,因為我們聽見上帝與你們同在了。」(撒迦利亞書8:23)正如屬於真教會的人忠心地跟從基督的腳蹤向人宣揚王國的信息,同樣地這些像綿羊一般的人也「與他們同去」,與他們一起事奉上帝。你是否正這樣行呢?若然,你便會有希望在地上獲得永生,並且享有來自基督和他那在天上得了榮耀的教會的其他一切幸福。
[腳注]
a 以弗所書1:22,23,《國語聖經》。
c 聖瑪寶福音16:18,《新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