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聖經——一件艱險的工作
聖經的翻譯有一段悠長的歷史。遠在公元前第三世紀,一批猶太學者(根據傳統共有七十二人)開始將摩西五經從希伯來文翻譯為希臘文。自從那時以來,聖經的翻譯者有時遭受猛烈的反對,時常是來自教會人士方面。他們必須甘願受苦,甚至為了他們的工作而犧牲生命。
聖經——整本或部分地——怎樣被譯成現行的許多種語言是一個需要許多篇幅的故事。因此,我們只打算考慮一下這故事的一部分,關於把聖經翻譯成為世上兩種主要文字英文和中文——最初的艱險過程。
英文聖經
在十四世紀末葉,第一本英文譯本出版了。據稱威克利夫是這本基於拉丁文通俗聖經的譯本的譯者。究竟約翰威克利夫實際譯了多少至今仍沒有人知道。可是,無疑這件翻譯工作曾受到猛烈的反對。威克利夫與他的同工惹起了宗教當局的痛恨。但是,令人驚訝的是,威克利夫並非死於他們手中而是死於麻痺症。
此後,教會人士堅決反對覆印威克利夫的翻譯。最後,1408年在亞倫度大主教主持之下於牛津舉行的一個宗教會議。下令禁止人使用英文聖經。雖然受到教士們禁止,當時唯一可以讀到的英文譯本卻繼續出版。今日這部譯本仍然存有差不多200份(其中許多是在1420年以後才製成的),由此足以證明這點。由於對威克利夫如此痛恨,教士在1428年將他的殘骸掘出來焚燒,然後將骨灰撒進斯威夫特河中。
直至十六世紀初期,聖經譯本才開始由原文(非由拉丁文聖經譯本)翻為英文。威廉·丁道爾致力於這件工作。他希望獲得該拔·通士圖主教的支持,於是前往倫敦。可是他未能贏得主教的支持。
雖然,丁道爾留在倫敦,他不久便發覺教士的態度使他無法在英國翻譯聖經。因此他在1524年前往德國。他在科倫開始印刷他所譯的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所謂「新約」)。當這個消息傳至科倫法官的耳中時,他們下令禁止這件工作。丁道爾立刻到伏姆斯去,在那裡印刷基督教《希臘文聖經》英文譯本的工作終於大功告成。不久這部譯本在英國發售。當其時丁道爾繼續修訂和翻譯的工作。
英國的教會人士對此大感憤怒。1530年五月四日,丁道爾的譯本在倫敦的聖保羅十字廣場被公開焚燒。到五月尾,一項受教會人士支持的皇家法令將丁道爾由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譯成的聖經列為有害的書籍,並且說:「要憎惡他們,痛恨他們;不要持有它們,反之要將它們送往沒收它們的長官手中。」至於違命的人,法令繼續說:「教會的神職人員,既有責任要照料看顧你們的靈魂,應該迫使你們服從,你們的君主則要懲罰和糾正你們。」他們作了很大努力要把在英國和海外流傳的譯本完全消滅。
丁道爾之所以面對如此猛烈反對的原因之一是他沒有採用教會的名詞,反之他運用一些表達原文風格的字眼。例如,他用「會眾」而非教會,「監督」而非主教,以及「愛」而非慈善。丁道爾所選用的字眼較接近原來的希臘文,但這並沒有贏得教會人士的嘉許。丁道爾甚至宣稱他甘願改變任何被發現為錯誤的地方或可以譯得更清楚之處。可是宗教當局根本不想普通人民閱讀聖經,因為他們害怕民眾會拒絕教會的解釋。
其後不久,丁道爾的工作被打斷了。一個名叫菲普立斯的人假裝與他為友,然後將他出賣給敵人。結果丁道爾被囚於接近布魯賽爾的維伏特堡。1536年九月,他被處以絞刑,並且受到焚燒。
由此結束了一位偉大學者的生命。他的工作影響到差不多隨後400年的英文聖經翻譯。丁道爾冒著生命危險而工作。他並不是想贏得個人的聲譽或地位,反之是要使普通人也可以讀到上帝的道路。
中文聖經
1807年,即丁道爾被處決後約271年,羅伯·馬禮遜一位基督新教的傳教士,抵達中國的廣州。不久他從事將聖經翻譯為中文的工作。馬禮遜略曉中文,但在語言上需要進一步的幫助。這種幫助並不容易得到,因為將聖經譯為中文是一項艱險的工作,被政府發現便會被判處死刑。然而馬禮遜成功地獲得兩位中國學者的幫助。其中一個由於深懼被逮捕後受折磨而死,以致他隨身帶備毒藥,以便一旦被捕時可以自殺。
那時的廣州市每年只有六個月開放給外國人,以致馬禮遜每六個月便要離開。在這段期間馬禮遜住在澳門。由於接受了一份在東印度公司作譯員的差事,他可以返回廣州。日間為東印度公司工作時,馬禮遜照料例行的商業,並且鑽研一本漢英字典和一本中文文法書。夜間他則和中國助手從事翻譯聖經的工作。
1810年,中文的使徒行傳一書由手製的木板印刷出來。為了不想這些木板落入敵人手中,馬禮遜在前往澳門時將它們埋藏起來。六個月後當他回來時,他感到大失所望,因為他發現木板全被白蟻蛀蝕了。雖遭遇難題和挫折,馬禮遜終於在1814年,在另一個傳教士威廉·米納協助下完成了翻譯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工作。你知道1818年,他們將整本聖經譯成中文。
誠然,翻譯聖經曾是一項艱險的工作。像丁道爾和馬禮遜這些譯者都是獻身於這件工作的勇敢之人,他們甘願不顧巨大的障礙而堅忍不拔。他們所致力的工作是與上帝要所有人有機會對「真理獲得正確認識」的旨意完全一致的。——提摩太前書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