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利亞帶著肉身升天嗎?
今日有千百萬人相信馬利亞的「升天」,意即她帶著肉身升到天上。在1950年十一月一日,教皇庇護士十二世宣布這個主張是羅馬天主教萬無謬誤的教義。
這項宣布的基礎其實在很久之前即已奠下。天主教徒在八月十五日守聖母升天節已有很多世紀。然後,在1854年,教皇庇護士九世宣稱「馬利亞自懷孕之始已蒙蔭庇而不受一切原罪玷污。」並將此說定為教條。之後,教廷開始接獲多方請求為「馬利亞的升天」下定義。需要解決的問題是,究竟馬利亞是否不僅免除原罪,並且還不需死亡及留在墳墓裡直至死人復活之時。
教皇庇護士十二世所作的定義並沒有解答馬利亞是否曾實際死去,但卻將馬利亞的「升天」當作事實來說。教皇庇護士十二世說:「無罪聖母,永遠童貞的馬利亞,在完成屬地的生命過程之後,身體與靈魂一同被提到天上的榮耀裡去。」
既然馬利亞的「升天」因此被千百萬人視作基督教的道理,我們理當期望從聖經裡尋得關於它的可靠根據。但我們找得到嗎?「聖經對於聖母升天一事並無明確的論述,」《新天主教百科全書》說,「然而教皇堅持在頒布令中說聖經乃是這項真理的基本根據。」(第一卷,第972頁)為要決定在馬利亞「升天」的教義方面聖經是否「這項真理的基本根據,」我們必須查考一下聖經究竟怎樣說。
上帝的道顯示什麼
從這項教義的歷史發展看來,顯然馬利亞「升天」的主張起源於「聖母無原罪」的教條。因此我們可以先檢討有沒有聖經根據使我們相信,像「聖母無原罪」的教條所聲稱一般,馬利亞的確「蒙蔭庇不受一切原罪玷污」。
關於「聖母無原罪」這道理,《新天主百科全書》承認「聖經並無直接論及馬利亞本人的受孕出生」。(第七卷,378頁)這本著作坦率地指出歷史證據並不支持「聖母無原罪」的信仰是使徒的口頭教訓之一。甚至最早期的教會作家也沒有提倡這個教義。我們讀到:「最早期的教會作家視馬利亞為神聖,但卻非絕對無罪。俄利根及他的若干門徒認為馬利亞也像其他人類一般不完美。」(第七卷,第378,379頁)「最早期的教會作家」的見解不對嗎?根據聖經來說並不然。
聖經證據清楚表明馬利亞視自己為有罪的人。摩西律法中關於婦人產下男嬰的規定是,在滿了潔淨的日子,作母親的應當獻「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婦人若沒有能力獻一隻羊,律法說:「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利未記12:6-8)倘若馬利亞是無罪的人,她獻上贖罪祭便可說是不適當了。可是聖經報導約瑟和馬利亞獻上祭物,「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或用一對斑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路加福音2:24)藉著遵從一條應用於有罪人類身上的律法。馬利亞承認自己是不完美的。
這與耶穌處理納聖殿稅一事的方式大不相同。有人問及耶穌納稅與否。使徒彼得回答說耶穌會納稅。後來耶穌對彼得表明,君王並不會向兒子徵稅。從耶穌的話彼得可以體會到,身為上帝獨生子的耶穌並無義務要納撥作維持他天父聖殿之用的稅。然而,鑑於當時的環境,耶穌不欲造成使別人跌倒的情形。因此,他藉著奇跡使彼得有錢能夠繳納聖殿稅。——馬太福音17:24-27。
但天使加百列對馬利亞說的話,「萬福,充滿恩寵者,上主與你同在」,又如何呢?(路加福音1:28,《天主教聖經》)這段話被人解作馬利亞必定是從獲得生命的開始便已「充滿恩寵」,因此,必定在受孕時便已完全無罪。教皇庇護士十二世將加百列的話引伸到「升天」的道理,認為馬利亞要等到「升天」時才獲致臨於她身上的『全部恩寵』。
值得留意的一點是,將加百列的話作如此解釋並不與聖經原本希臘文的記載一致。論到運用「充滿恩寵」這句話來支持「聖母無原罪」的道理,《新天主教百科全書》說:「這項解釋……忽視了一件事,即這個希臘名詞[kecharitoméne]的意思並不像『充滿恩寵』這譯法所含的意思那麼明確。」(第七卷,第378頁)為了與希臘原文的真正意義一致,好幾本現代天主教譯本並不採用「充滿恩寵」一詞來譯加百列的話。例如,耶路撒冷聖經將其譯作「大大蒙恩」,《新美國聖經》則說,「蒙大恩的女子」。與此一致地,加百列對馬利亞所說的話表示她蒙大恩成為彌賽亞的母親,但這段話卻不能用來支持像「聖母無原罪」及「聖母升天」一類的教義。
再者,聖經否定有人帶著肉身升到天上這回事。在討論復活獲得屬天生命這問題時,使徒保羅說:「有天上的形體,也有地上的形體。但天上的形體的榮光是一樣,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一樣。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哥林多前書15:40-50)像其他所有的獲致天上不死生命的人一樣,馬利亞也要捨棄她的血肉之軀才能改變為屬天的形體。
因此聖經證據明確地指出的結論就是,馬利亞既非「無原罪」,也非『帶著肉身升天』。這是一件我們必須慎加考慮的事。耶穌基督指控他當日的宗教領袖「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馬太福音15:9)鑑於我們剛考慮過的證據,馬利亞「升天」的道理豈不是從「人的吩咐」而來的嗎?這樣,倘若有人向你鼓吹這個教義,你豈不應當查究一下自己所學到的其他教訓是否同樣並非來自聖經而僅是人為的道理嗎?藉著這樣的查考,你的行動便與使徒的勸勉一致:「凡事要察驗;美善的要待守。」——帖撒羅尼迦前書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