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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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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82年
《守》82 4/15 30-31頁

讀者來函

● 基督徒對於將血用作肥料,動物的食物或撥作其他不牽涉到吃血的用途一事應當懷有什麼看法?

在這一類事上,基督徒的思想和行動應當反映出他根據聖經對血的神聖所懷的尊重。

許多不認識或不關心上帝的想法的人寬容把人血撥作輸血之用。此外,在有些地方,人們所吃的食物含有動物的血,例如血香腸。對血的誤用並非至此為止。有些商人試圖以被宰殺的牲畜的血謀利,將血用來製造肥料,加進貓狗的食物中或用在其他商業產品中。

可是基督徒從聖經知道血並非僅是另一種任由人用來謀利的生物產品而已。反之聖經表明血代表生命。因此上帝通過挪亞吩咐人類不可吃血。(創世記9:3,4)後來耶和華上帝將這項禁令立為摩西律法的一部分。(利未記17:12;申命記12:23)在律法被廢除之後,上帝吩咐基督徒他們必須「禁戒……血。」因此耶和華見證人不吃血,也不接受輸血。我們也不贊成將血撥作各種商業用途。——使徒行傳15:19,20,28,29。

我們若考慮一下在古代以色列國中人們怎樣處置被殺的動物的血,我們便可以更清楚體會這件事實。

上帝告訴以色列人他們可以將血在祭壇上撥作獻祭之用。(利未記17:11)他們若不以這種方式使用血,就必須將動物的血倒在地上。在一種意義上說來,這樣行等於把血還給上帝,因為地是他的腳凳。——利未記17:13,14;以賽亞書66:1。

上帝告訴以色列人關於脂油的話進一步將血的用途深印在他們腦中。與上帝對摩西律法之前和之後的純真崇拜者的要求不同,以色列人在摩西律法有效的期間不可吃脂油。祭牲的脂油被視為祭牲最豐富或最佳的部分,因此,這可以在壇上燒去作為獻給上帝的祭物。(利未記3:3-5,16)在這方面,律法之下的人對血和脂油的看法和用法有相似之處,但兩者也有差別。至少關於一隻自行死去或被野獸殺死的牲畜,上帝的律法說其脂油「可以作別的使用,只是你們萬不可吃。」你看出兩者的差別嗎?雖然以色列人不可吃血或脂油,耶和華卻說他們可以將脂油撥作獻祭以外的用途。但是上帝並沒有這樣論及血。血若不是放在祭壇上,就應當倒在地上以藉此將動物的生命歸還給生命的賜予者。——利未記7:22-27。

基督徒並不處於摩西律法之下。(羅馬書7:6;歌羅西書2:13-16)可是聖經卻明令吩咐我們要「禁戒……血。」我們無疑應當尊重血的神聖,體會到我們得救是藉著基督的血才得以成為可能的。(以弗所書1:7;歌羅西書1:13,14,20)深深體會這件事實的基督徒無需有許多規條告訴他在把血撥作商業用途一事上應當怎樣行。

例如,請考慮一下將血用作肥料。以色列的獵人把動物的血倒在地上並不是要將其用作肥料。他只是由於尊重血的神聖才將血倒在地上。因此,對血的神聖具有同樣體會的基督徒會蓄意將血從被殺的牲畜搜集起來以便用作肥料嗎?顯然不會,因為將血撥作這樣的商業用途無疑與我們對血的價值——血代表生命——所懷的深深尊重並不一致。

當然,基督徒不能禁止非基督徒把血用作肥料或其他商業產品。因此,如果市場上大部分肥料均含有若干血的成分,基督徒就必須自行決定怎樣行。他會考慮到若干因素,例如聖經吩咐人要「禁戒……血」的命令,是否可以買到其他的產品,他那受過聖經薰陶的良心的指示以及別人的感覺等。——可參閱哥林多前書8:10-13。

另一種有時發生的情形牽涉到用血餵養動物。誠然,目前許多野生動物並不像聖經說牠們原本所為一般以吃草為生。(創世記1:30)反之,牠們吃其他動物,包括血在內。可是,一個認識上帝對血所下的禁令的基督徒會蓄意用血飼養他所照顧的動物嗎?這會與他所知道的血在律法之下的用途一致嗎?

最後,關於怎樣處置有血在其中的動物屍首也發生若干問題。在以色列國中,人若發現一隻自行死去的牲畜的屍首,他可以將其賣給一個無意遵守上帝律法的外族人。(申命記14:21)可是值得注意的是,這項安排的目的並不是要讓以色列人經常售賣血或未經放血的肉而謀利。以色列人也不會蓄意殺死一隻牲畜而將血留在其體內,只因為有些人喜歡吃未放過血的肉或這樣牲畜的屍首便會重一點。反之,他只是將一隻他無法用來作食物,而又必須將其除去的動物屍體加以處置而已。

因此,今日一個農夫可能必須將一隻未放過血的動物屍首除去,例如他若發現一隻業已死去而無法將血放出來的牛的屍首的話。或者一個獵人可能發現一隻動物死在陷阱裡。他可以怎樣處置這樣一隻未放過血的動物屍首呢?將屍首賣給一間提煉脂油的工廠嗎?將死去的動物賣給一個非基督徒供他作個人或商業之用嗎?個別的基督徒必須考慮當地法律的要求以及上述的各項因素,包括在上帝和人面前持有一個清白良心的價值,然後自行作出決定。——使徒行傳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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