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利門書——提出實踐基督教的確據
要言行一致!耶穌在譴責他當日的宗教領袖時多麼有力地提出這個教訓!(馬太福音,第23章)但是早期基督教會中的教師又如何呢?他們言行一致嗎?聖經裡的腓利門書清楚表明他們的確是如此。
腓利門書是寫給一個人而非一個小組的,信中所論及的事是一件私人的事。另一件事實也表明這封信的私人性質,那便是保羅親手寫成這封信而沒有用書記如此行。
保羅為了什麼理由親自寫信給腓利門呢?理由是:保羅將腓利門的奴僕阿尼西母遣返他那裡去。阿尼西母曾棄主潛逃,也許甚至偷竊了腓利門的錢作為路費逃到羅馬去。可是阿尼西母卻在羅馬遇見保羅,聆聽他所傳的道理而歸信了基督教。他在服事保羅方面非常有用,而使徒亦對他十分喜愛。但是保羅卻不想未得腓利門同意就將阿尼西母留在身邊。因此他獲得阿尼西母的同意將他遣返腓利門那裡——不再僅是個奴僕而現今是主內蒙愛的弟兄了。
保羅將他致以弗所和歌羅西小組的信託阿尼西母和後者的同伴推基古交給當地的弟兄,由此可見阿尼西母現在已是個深受器重的弟兄。(以弗所書6:21,22;歌羅西書4:7-9)在這兩封信中保羅均勸告作奴僕的人要服從主人。(以弗所書6:5-7;歌羅西書3:22,23)因此保羅將阿尼西母遣返主人處是與他所提出的勸告一致的。他尊重別人的財產;再者,既然他勸勉別人要順服現存的政府安排,他本人自當以身作則。——羅馬書13:1-7;哥林多前書7:20-24。
保羅勸勉人要表現謙卑、愛心及關懷別人,他在這方面也以身作則。(以弗所書4:1-3;腓立比書2:3,4;歌羅西書3:12-14)保羅並沒有憑著使徒的權威強迫腓利門寬恕阿尼西母而把後者當作弟兄接待,反之他謙卑地根據基督徒的愛心和他們個人的友誼懇求腓利門如此行。(腓利門書8,9,17)他為今日的基督徒監督立下多麼優良的榜樣!
腓利門曾受過保羅的恩惠,因為他是藉著保羅才得以獲悉好消息而擺脫異教奴役的。即使如此,按法律說來他仍然可以虐待和嚴厲處分阿尼西母。無疑他有理由對阿尼西母感覺惱怒。保羅不但鼓勵腓利門表現仁慈、寬恕和憐憫,同時保羅自己也願意如此行。「[阿尼西母]若虧負你,或欠你什麼,」保羅寫道「都歸在我的賬上,我必償還。」——腓利門書18,19。
正如腓利門書表明,早期基督教的執筆者和導師本身無疑按照基督教的原則而生活。他們的確言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