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命中注定」嗎?
「你是誰或做著什麼都沒有關係,」傷心欲絕的男子說,「這樣一類的不幸仍可能發生在你身上。」幾塊石頭從一間建築物上墜下來,他的朋友被擊中身亡。「這是命中注定的,」他憂鬱地說。
但我們真的是所謂的命運手中無能為力的犧牲品嗎?自古以來這個問題曾使人感覺困惑,而這是可以了解的。正如所羅門王有一次評論說:「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資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傳道書9:11)這種差異是什麼造成的呢?
所羅門解釋說:「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但是許多人相信上帝注定了他們的命運。例如,許多人接受16世紀神學家約翰·喀爾文(John Calvin)所提倡的「人得救與否由神所預定」的主張。其他的教士亦聲稱上帝預定某些人得救。可是喀爾文卻將這個主張引到順理成章的可怕結論,認為上帝也預定某些人永遠受罰!他將這件事稱為上帝的「可怕規定」(拉丁文decretum horribile)。
有些人提出異議,聲稱這樣的主張使上帝必須對罪的產生負責。但是喀爾文有一次為了反駁某個反對他的主張的「無知之人」而忿怒地回答說:「這個可鄙的傢伙看不出,由於抓住不足的藉口為上帝的公平辯解,他其實削弱了上帝的能力。」在喀爾文看來,一位全能的上帝若不是無所不知,就實在是無法想像的。
相信宿命論或命運必然對人的生活方式具有深長的影響。但是聖經真的主張人的一切際遇均在命中注定,因此我們僅是「命運」的犧牲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