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告——你會從中得益嗎?
「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雅各書3:2)你也許會同意這項聖經真理。所有人都需要勸諫。然而大多數人對勸告有何反應呢?他們有從中得益嗎?你有嗎?
可能你也察覺不少人有將過失推在別人身上的傾向。這絕非新事,例如我們從第一對男女,亞當和夏娃,在上帝查問關於他們忤逆地吃了某些果子時所作的反應便可見到。我們讀到:
「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耶和華上帝對女人說:『你作的是什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世記3:12,13。
藉著將自己的過失歸咎於「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亞當甚至暗示上帝也有過錯。這種自辯實屬徒然而已,因為上帝將亞當和夏娃逐出伊甸園,最後他們終於死去而實現上帝的判決。(創世記2:16,17;3:23,24;5:5)後來耶和華說:「我必不以惡人為義。」(出埃及記23:7)在上帝面前企圖掩飾過犯是徒勞無功的。
「贏得寬恕的第一步」
在另一方面,樂於留心良好的勸告而改過自新會使人獲益不淺。試想想大衛的事例,他嚴重地違反了上帝的律法。大衛不獨與別人的妻子拔示巴犯了姦淫,更藉著使拔示巴的丈夫戰死沙場以圖隱瞞他的不道德行為。(撒母耳記下11:1-27)上帝因此通過先知拿單嚴詞斥責大衛,預言災禍必臨到他的家。聖經繼續說:「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撒母耳記下12:1-13。
關於這次經驗,大衛後來寫道:「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詩篇32:5)《桑仙奴聖經》所作的評論說:「他並非將情形告訴早已知道真相的上帝;反之,藉著向上帝認錯,他表示自己願意承擔這件事。這乃是認罪的目的和贏得寬恕的第一步……犯過者盡了自己的本分,上帝便樂於隨時予以赦免。」藉著留心責備,大衛獲得多大的裨益!你也從責備得益嗎?
若沒有實際破壞律法
倘若你在一項沒有違反律法的行動上受到勸告,你會怎樣呢?你應視之為『與人無關』的私事嗎?就在這樣的一個問題上,使徒保羅寫出以下的話: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倘若有一個[異教]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所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哥林多前書10:25-29。
你明白這項勸告所涉及的基本原則嗎?每個基督徒都必須尊重別人的良心。《新約喻意》一書作出以下的評論:
「保羅巧妙地以己比作在這種筵席中靈性堅強的弟兄,他被人期望去依從那對某種肉類有懷疑的軟弱弟兄的良心。這意味到為了軟弱弟兄的福利而限制個人的自由。兩種不同的個人利益發生了衝突。唯一的理由便是能造就人的愛心([哥林多前書]8:2及第十三章整章)。」
今日你會從類似的勸告得益嗎?誠然,在你的生活地區食物也許不會涉及良心的問題。但其他東西也許會。例如:儀容;衣著;消遣方式等。若有人向你指出你在這些事上的選擇使另一基督徒的良心感覺不安,你是否會從這項勸告得益,並由於愛心而甘願讓你個人的自由受到限制呢?
阻礙人從勸告得益的事
若有人指出你的過失或建議你改善生活的某一方面,你有什麼反應呢?倘若提出勸告的人比你年輕或較少經驗,或者是你的下屬,那又如何呢?你是否突然大起反感,以致阻礙你從忠告得益呢?這種情形是由什麼促成的呢?
羅馬書12:3論及人性的一種傾向:「我……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成因乃是自驕心,即自視過高或在人前一種不合理的優越感。你可以怎樣處理自驕心的障礙呢?
主要是接受羅馬書3:23所提出的真理:「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你相信這話嗎?也許你會立即回答相信,但你一生的行徑是否表明你真正相信呢?倘若你拒絕忠告而使人覺得你「永遠都是對的」,你便不真正相信了。
請想想驕傲地拒絕勸諫的可悲後果!其中之一是孤單,因為有誰想與不能承認自己過失的人交往呢?更嚴重的是,造物主說:「那驕傲,狂妄……都為我們所恨惡。」(箴言8:13)狂妄倨傲的精神會損害人與耶和華的關係。因此它只能有損無益。「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言16:18。
在另一方面,「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箴言6:23)聽從勸告的人與別人維持愉快的關係,而最重要的是與造物主保持良好的關係。這樣的人不會坐井觀天。他不獨從別人的觀點得益,並且還以遠見惠及自己的同胞。勸告的確有益無害。但問題是:你會從中得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