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害人不淺
「我走了。」這是比蒂a家中的電話留言。比蒂的丈夫大抵沒有說過更令她肝腸寸斷的話。比蒂說:「這簡直是晴天霹靂!我一生最怕的就是丈夫見異思遷,現在卻偏偏噩夢成真。」
比蒂33歲,一心一意想婚姻愉快;她的丈夫也曾承諾永不會捨她而去。比蒂清楚記得:「我們信誓旦旦的說過要生死與共,不離不棄。我以為他是真心真意的。想不到……他竟撇下我走了。現在,我什麼都沒有了,連屬於我的一隻貓,一條魚也沒有了,我是真正的一無所有!」
宏永不會忘記媽媽的婚外情被揭發那天的情景。他憶述說:「那年,我只得11歲。一天,媽媽氣沖沖的走進屋來,爸爸緊隨在後喊著說:『等一等,我們得好好的談談。』當時,我心知不妙。那天,爸爸的心碎了,從此一蹶不振。更糟的是,他心中的鬱結無從傾吐。就這樣,我充當了爸爸的傾訴對象。試想想,一個四十出頭的男子竟要向11歲的孩子尋求安慰和同情!」
婚外情確實害人不淺——哪怕是搖撼皇室、政界、娛樂界以至教廷的性醜聞,還是只是平常百姓家中無盡的眼淚與悲憤。據《新不列顛百科全書》指出:「看來,婚外情已越來越普遍,普遍程度甚至跟婚禮一樣,無日無之。」據一些研究員估計,已婚人士中,有百分之50到百分之75曾對配偶不忠。婚姻輔導員塞爾達·韋斯特-米德斯認為雖然不少婚外情沒有被揭發,「證據顯示夫婦用情不專的事確實有上升趨勢」。
晴天霹靂
婚外情與離婚數字固然高得驚人,卻未能完全反映當事人因而承受的衝擊有多大。除了經濟狀況改變之外,請也想想這些數據背後所隱含的傷痛——多少流不乾的眼淚、沒完沒了的內心掙扎與矛盾、揮之不去的悲痛、焦慮與困擾,和數不盡無眠的晚上。即使當事人終於熬過難關,他們的感情傷口往往久久不愈,心靈創傷恐怕亦難以撫平。
《熬過離婚的關口》評論:「婚姻破裂令人百感交集、黯然神傷。有時,百般的感觸如山洪暴發,令人方寸大亂。我應怎麼辦呢?我應如何自處呢?我怎樣擺脫窘局呢?你的心境也許遊移於兩極之間,時而堅定、時而躊躇;時而悲憤、時而自責;時而信任、時而猜疑。」
佩德羅知道妻子對他不忠時,心中苦澀難言。他說:「你就是悲憤莫名,不知所措。」那種五內如焚的感受連當事人也難以理解,更遑論要局外人明白。比蒂說:「沒有人真正了解我的感受。我一想到丈夫跟那個女人在一起,就渾身疼痛,苦不堪言。」她又說:「有時,我以為自己快要瘋了。一天我心境平靜,改天又無法自控。一天我想念夫妻恩情,改天又恨他虛情假意,害我忍辱蒙羞。」
憤恨與焦慮
一個受害人承認說:「有時,莫名的憤怒會突然來襲。」一個女記者說出自己的心聲,煩惱的不僅是被至愛辜負,自己受累,而是「想到大好家庭就此給糟蹋掉,心中感到憤慨」。
此外,不少受害人因配偶另覓新歡而自覺一無是處和不稱職。佩德羅說:「你不禁懷疑自己:『我是否吸引力不夠呢?我有什麼不妥嗎?』然後你拼命自我剖析,吹毛求疵。」英國國家婚姻指導所的塞爾達·韋斯特-米德斯在《愛你、疼你、辜負你》一書中指出:「令人最難受的,莫過於自尊盡失。」
自怨自艾、意志消沉
除了自尊受損,清白一方也時常自怨自艾。一個泄氣的妻子說:「女性最難應付自責之心。你老是怨恨自己,責問自己:『我究竟做錯了什麼?』」
一個丈夫承認自己情緒起伏如坐「過山車」(環滑車),說:「鬱悶就像陰雲密布的下雨天,不請自來。」另一個妻子憶述,自丈夫離家後,她天天以淚洗面。她說:「我還清楚記得,事發後數星期,我才首次有一整天沒有哭過,整週不掉一滴眼淚更是數月後的事了。這些不掉淚的日子是我踏上復原之路的重要里程碑。」
雙重打擊
很多人也許不知道,配偶不忠對人構成雙重打擊。為什麼呢?比蒂道出原委說:「我難受極了。他不僅是我丈夫,也是我多年來最知心的密友。」不錯,女性遇上不如意事,總是向丈夫求助的。現在,丈夫不但為你添苦惱,再也不是你心靈的歸宿了。一下子,他令你心如刀割,也 令你失掉一個知己良朋。
結果,一種被欺弄、受辜負的強烈感覺把當事人完完全全的吞沒了。一位婚姻顧問解釋何以配偶不忠對人打擊至為沉重。「我們把自己、把自己一生的希望、夢想與企盼全都寄予婚姻。……我們在茫茫人海中尋尋覓覓,為了找著一個值得信任、可以託付終身的人。現在,一旦他背信棄義,你霎時間就像風中的紙牌屋一樣,完完全全塌下來。」
正如《熬過離婚的關口》一書評論,受害人顯然「需要獲得協助,理清起伏無定的思緒。……他們要決定去向,知道有什麼選擇,應從何處著手等」。那末,他們實在有什麼選擇呢?
懸而未決的問題也許是:「我們夫婦能重修舊好嗎?還是我應該離婚?」既然夫妻恩情已嚴重受損,也許你會匆匆認定離婚就是出路。你也許這樣想:「畢竟,聖經容許人因為配偶不忠而要求離婚。」(馬太福音19:9)另一方面,你也許看出聖經也沒有表示離婚是惟一選擇。你也許因此認為跟配偶和解,重建和鞏固婚姻才是上策。
無論你選擇離婚與否,這是你個人的決定。然而,你怎知道應該如何抉擇呢?現在,請先考慮下文列舉的因素,以確定你能否挽回瀕臨破裂的婚姻。
[腳注]
a 文章內有些名字不是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