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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能挽回婚姻嗎?
  • 警醒!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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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1999年
《警》99 4/22 5-9頁

你能挽回婚姻嗎?

《婚姻危機》一書評論說:「因一時意氣而離婚固然簡單;可是,不少婚姻其實不至於無藥可救。只要夫妻同心解決分歧,他們依然可以有美滿的婚姻。」

上述看法跟耶穌在多個世紀前,就離婚提出的勸勉不謀而合。雖然耶穌表明配偶不忠是清白一方要求離婚的合法理由,他卻沒有表示這是當事人必然的選擇。(馬太福音19:3-9)基於種種理由,有些人也許情願挽回婚姻。例如,犯過一方也許仍然深愛妻子a,關心家人,是個盡責的父親。清白一方仔細衡量過自己和孩子的需要後,也許決定跟丈夫維持夫妻關係。若然,她需要考慮哪些因素?她可以怎樣安然應付重建婚姻關係的重重困難呢?

首先,我們必須指出,和解也好,離婚也好,當事人都需要克服不少困難。另一方面,僅是寬恕犯過配偶往往不能解決婚姻潛在的問題。要挽回一段婚姻,需要雙方作出漫長而艱苦的奮鬥,忠實的自我檢討、彼此坦誠的對話。很多夫婦時常低估了重建受損婚姻關係所需的時間和心力。然而,許多夫妻由於鍥而不舍,終能重建穩定快樂的家庭。

需要解答的疑問

如果要作知情的抉擇,清白一方首先要理清凌亂的心緒,知道可作的選擇。她也許可以考慮以下的問題:我的丈夫打算回到我身邊來嗎?他已完全斷絕不道德的關係嗎?還是他還在藉故拖延?他有在口頭上表示歉意嗎?若然,他有改過自新,及為自己的愚行表示深切痛悔嗎?還是他企圖把罪咎推到我身上來?他有為自己造成的傷害深感遺憾嗎?還是他感到不安,只是因為醜行敗露,不能再為所欲為呢?

他對於未來有什麼打算?他看出問題在於自己的態度行為,並著手加以糾正嗎?他是否決心不再重蹈覆轍?還是他依然故我,喜歡跟異性調情,到處留情呢?(馬太福音5:27,28)他決意要重建婚姻關係嗎?他正採取任何實質行動,以顯示他的決心嗎?對於上述問題,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你也許可以視之為值得挽回婚姻的理據。

溝通不可少

聖經執筆者說:「不先商議,所謀無效。」(箴言15:22)如果清白一方要求配偶交待事情始末,這段經文的原則尤為適用。誠然,事情經過也許無須巨細無遺地一一細表,可是,坦誠熱切的對話卻有助講明真相,消弭誤解。這樣,夫婦才不致因為猜測誤會,心中積怨,令彼此關係繼續疏離。誠然,這種毫無掩飾的溝通也許令雙方感到痛苦難堪;可是不少夫婦發覺這是重建信任的重要一步。

要恢復彼此的信任,另一個重要步驟是找出婚姻危機的真正成因——說不定雙方各自有需要克服的缺點。塞爾達·韋斯特-米德斯建議說:「透過開心見誠的溝通,痛定思痛後,你如果認定事情已告一段落,希望挽回婚姻,你就必須找出問題癥結,致力鞏固夫妻的關係。」

問題出在哪裡呢——是大家不自覺地把對方視作當然嗎?是家庭成員沒有謹守神治常規嗎?是夫妻相處時間不足嗎?還是配偶忘記更經常地表達心中的愛念、關懷、讚賞和賞識嗎?藉著重新訂定共同目標和價值觀,夫婦關係就能日趨親密,令不忠行為不至重演。

力行寬恕之道

即使當事人多番內心掙扎,也許仍發覺難以寬恕丈夫,更遑論寬恕跟丈夫有染的第三者。(以弗所書4:32)然而,只要我們循序漸進,放下心中憤恨和怨懟,始終是可以寬恕對方的。一本參考書忠告說:「清白一方必須明白,你總得放下過去,為未來而活;切記不要每逢發生爭吵,就把配偶的陳年舊帳翻起來,以資懲戒。」

許多夫婦發覺逐步讓心中的憤恨消減,最終他們就不再對配偶懷恨在心。若要重建你的婚姻,這是不可或缺的。

重建信任

一個深受打擊的妻子問道:「我們夫婦間真的能重建信任嗎?」她的疑慮不無理由:婚外情確實嚴重破壞,甚至徹底扼殺了夫婦間的信任。就像貴重的花瓶一般,碎時容易,修補艱難。況且,婚姻關係如果不只求維繫,而是要不斷增長的話,雙方就必須互信互重才行。

這就是說,夫妻要重新學會 互相信任。犯過一方要重獲配偶信任,就得努力贏取,而不是強行要求。方法之一是把自己的行蹤如實告知配偶。聖經勸勉基督徒要「除掉……虛假的事」,「說真實的事」。(以弗所書4:25)為贏取配偶的信任,塞爾達·韋斯特-米德斯建議:「要把你的活動詳情如實披露,包括到什麼地方去,什麼時候回家等,並要按之而行。」如果計劃有所改動,就應告知配偶。

重拾自尊是需要時間和毅力的。犯過一方要助配偶一臂之力,就不要吝惜你的愛意和讚賞——要向妻子表達深情和賞識,並宣之於口。一位深受尊重的婚姻問題專家曾說:「她應當公開受讚揚。」(箴言31:31,《現譯》)另一方面,妻子可以多做自己擅長的事,以重建自信。

不要操之過急

配偶不忠對清白一方來說無疑是創巨痛深的經歷。因此,當事人如果多年後對不快往事仍記憶猶新,令她不堪回首,也不足為奇。然而,隨著創傷逐步復原,加上夫婦繼續以謙卑、忍耐和耐心相待,彼此間的信任和尊重是可以重新建立起來的。——羅馬書5:3,4;彼得前書3:8,9。

《愛你、疼你、辜負你》一書提出安慰說:「起初數月最難熬,不過這些日子不會永遠延續下去。強烈的憤慨會逐漸消退。……最後你也許連續數天、數週、數月、甚至數年也不再想起舊事來。」你若努力在婚姻生活上應用聖經的原則,懇求上帝祝福和指引,就必定能夠體驗「上帝那超越一切意念的和平」怎樣予人舒解。——腓立比書4:4-7,9。

佩德羅說:「回想起來,那段往事改變了我們一生的取向。雖然我們仍然不時要為婚姻做點修修補補的工夫,可是我們總算熬過了難關。我們仍然是夫妻,而且恩愛如昔。」

可是,如果清白一方認為沒有寬恕對方的理由,那又如何呢?或者,她雖然已原諒犯過的配偶(意即放下心中的怨恨),卻選擇離婚b,那又怎樣呢?她有權向對方提出什麼要求嗎?我們請你考慮一下離婚所涉及的問題,同時也聽聽一些過來人的親身體驗。

[腳注]

a 為方便起見,我們在下文把妻子稱為清白一方。然而,如果清白一方是丈夫,同樣原則也適用。

b 請參看《儆醒!》1995年8月8日刊文章,題名為「聖經的觀點:通姦——寬恕還是不寬恕?」

[第6頁的附欄]

支持得法

由於當事人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他們向富於經驗及觀點平衡的人請教是好的。例如,在耶和華見證人當中就有一些仁慈體貼的長老可以提出援助。——雅各書5:13-15。

不論是親戚、朋友,還是其他提出勸告的人,切勿把個人意見強加在當事人身上。當事人選擇按聖經理由離婚也好,選擇和解也好,局外人絕不應該極力慫恿或加以譴責。一個曾經歷婚變的基督徒女子說:「請多給我們支持,然後讓我們自己作主好了。」

要確保你提出的勸告完全基於聖經。一個過來人說:「不要告訴我們應該這樣想,不應該那樣想。讓我們盡情傾訴就行了。」要讓體恤之心、弟兄溫情來撫平受害人心中的創傷。(彼得前書3:8)一個經驗豐富的導師說:「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箴言12:18。

一個丈夫說:「我最需要別人了解,哪怕只是一聲安慰,半點鼓勵,我也於願已足了。我的妻子求之若渴的是明確的指引,以及別人對她作出的努力一點點的稱讚,這是幫助她改過自新的最佳方法。」

如果當事人經過三思以及懇切禱告,決定跟配偶離婚或分居,別人不應在有意無意間令他心中自責。我們反而應該盡力協助他擺脫並無根據的內疚之感。

一個當事人說:「對受害人提出安慰時,不要忘記他們正嘗盡刻骨銘心的傷痛。」

[第7頁的附欄]

他們何以沒有離婚

在許多社區中,丈夫即使有外遇,妻子們也只得繼續跟並無悔意的丈夫同住。例如,在戰亂頻仍或者收入微薄的地區裡,一些不是信徒的丈夫雖然對他們的基督徒妻子不忠,但總算是個盡責的家主。他使家庭有穩定收入,令家人衣食無缺,生活受保障,同時對兒女的平穩成長也發揮一定作用。一些基督徒妻子經過深思熟慮後,知道跟隨不忠丈夫即使並不好過,也不是最理想的選擇,但相對於要家人自己掙扎求存,總要好一點。

在保持堅忍多年後,一些妻子看見自己的丈夫改弦易轍,最後更成為忠貞仁愛的基督徒丈夫,可說是苦盡甘來。——請參閱哥林多前書7:12-16。

因此,任何人若決定跟不肯悔改的丈夫繼續同住,外人不應妄加批評。當事人要作的抉擇絕不令人羨慕,她們需要別人全力的支持和協助。

[第8頁的附欄]

誰之過?

誠然,清白一方的某些缺點也許是夫妻關係惡化的成因;可是,聖經說:「其實各人受考驗,是被自己的慾望 勾引誘發的。然後慾望懷了胎,就生下罪來。」(雅各書1:14,15)無論誘人犯罪的成因有多少,歸根究底,使人失足的是他「自己的慾望」。況且,即使配偶的弱點造成婚姻難題,通姦也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希伯來書13:4。

其實,婚姻問題要能迎刃而解,最佳方法莫過於夫婦共同實踐聖經原則;其中包括:「彼此包容,彼此甘心寬恕」;他們也應該不斷培養「憐恤的溫情、仁慈、謙卑的思想、溫和、恆忍」。最重要的是,他們應該「穿上愛,因為愛是促進團結的完美繫索」。——歌羅西書3:12-15。

[第7頁的圖片]

留心傾聽有助夫婦重建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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