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夠擺脫有罪的情況嗎?
知佐子有四個十多歲的兒女。她以前的工作是在距家600公里的一個城市裡清潔公廁。她通常一面工作,一面念佛經,但她對經文的意思卻全不明白。這不過是一個宗教團體的慣行儀式,這個團體力求尋得所有宗教的精華。
知佐子回憶說:「我雖然不斷刻苦自律,卻依舊無法改變自己的品格。在心底裡,我既無法寬恕別人的過犯,又無法對人表現真摯的愛。」
在東方各地,雖然大多數人並沒有聖經所主張的罪的觀念,許多人仍然像知佐子一般對自己的犯罪傾向感到良心不安。(羅馬書2:14,15)看見別人處境可憐,自己卻沒有表現仁慈,有誰不曾為此忐忑不安?不該說的話卻衝口而出,有什麼人未曾試過為此感到遺憾?(雅各書4:17)不論老幼,人人豈不都有個醜陋的嫉妒惡魔在心裡作祟嗎?
人為什麼會這樣心緒不寧?因為無論人是否意識到,人人都有一種內在的罪咎感或犯罪感。的確,無論人有沒有留意聖經論及罪的主張,人人都受犯罪的傾向所影響。一位研究這問題的專家有一次作了以下的結論:「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3:23。
人能夠把罪除去嗎?
今日有許多人,特別是基督教國的分子,正忙於抹去他們良心上的罪咎感。卡爾·門寧格醫生在《罪變成怎樣了?》一書中說:「『罪』這個字……已差不多消失了。」可是,避免提及「罪」這個字卻於事無補,就如一個年事已高的人想避免提及「老」這個字,也改變不了他日漸衰老的事實。我們應當面對現實:我們人人都有犯罪的傾向,都需要有人將我們從這種可悲的情況拯救出來。但是誰有這能力呢?
基督的使徒保羅發覺自己想行善的時候反倒行惡,因此不得不承認自己有犯罪的傾向。他提出以下的問題:「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接著保羅回答說:「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什麼呢?因為上帝作了安排,通過耶穌的贖價祭物赦免我們的罪。——羅馬書7:14-25。
即使如此,在世上35億非基督徒(數目相當於自謂的基督徒的兩倍)當中,有許多人覺得贖價的觀念玄妙難明。且舉個例。在日本,一名回教徒曾研究聖經一段時間,但贖價的觀念卻成了他最大的絆腳石。對許多東方人來說,一個人能夠替眾人死的觀念實在異乎尋常。
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甚至在基督教國裡,有些人也發覺聖經的這個基本教義難以明白。《新天主教百科全書》承認說:「救贖的神學在若干方面尚未能達到圓滿的地步,以致在神學上繼續造成難題。」
宗教作家N.H.巴伯以下一段話足以說明人們對這個教義所感到的困惑:「基督的死根本無法抵償人的罪,猶之乎作父母的不能用針刺透一隻蒼蠅的身體,使牠受苦死去,然後認為此舉乃是抵消孩子過犯的公平方法。」當時與巴伯密切交往的查爾斯·T.羅素看出他亟需為贖價的道理辯護。羅素毅然與巴伯分手,並且在1879年出版一本新的雜誌,就是你現在閱讀的《守望台》雜誌。《守望台》自始便大力倡導耶穌基督為人作贖價的道理。
但是,沒有「基督教」背景的人能夠接受這個道理嗎?為了找出這個問題的答案,讓我們進一步查看這個『一人替眾人死』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