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第5章注釋
格拉森人 各個平行記載在描述這件事發生的地點時,用了不一樣的詞(太8:28-34;可5:1-20;路8:26-39),而每個記載的不同古抄本也有不同的寫法。根據最可靠的抄本,馬太原本用的詞是「加大拉人」,而馬可和路加用的則是「格拉森人」。不過,正如下一條注釋說明的那樣(另見本節經文的注釋:格拉森人的地區),這兩個地名指的大概是同一個地區。
格拉森人的地區 指加利利海「對岸」(東岸)的一個地區。這個地區的具體範圍以及它相當於現在的哪個地方,今天都已無法確定。有些學者認為「格拉森人的地區」可能相當於現今的庫爾西一帶,靠近加利利海東岸的陡峭山坡。另一些學者則認為,這個地區可能指一個以格拉薩城(傑拉什城)為中心的廣大地區,而格拉薩城位於加利利海東南偏南約55公里處。馬太福音8:28把這個地區稱為「加大拉人的地區」。(另見本節經文的注釋:格拉森人;太8:28的注釋)儘管這兩個地名不同,但指的大概都是加利利海東岸的某個地區,而兩者代表的地區看來有重疊的部分。所以,馬太的記載跟馬可和路加的記載並不矛盾。(另見附錄A7的地圖3B「在加利利海一帶的活動」以及附錄B10)
一個 馬太福音(8:28)提到了兩個人,但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8:27)只提到了一個人。馬可和路加著重描寫了其中一個被邪靈附身的人,顯然是因為耶穌對這個人說了話,而且這個人的情況更引人注意。也許這個人更凶悍,受邪靈操縱的時間也更長。還有一個可能是,這兩個人被治好後,只有一個人希望跟隨耶穌。(可5:18-20)
墓地 見太8:28的注釋。
你來這裡做什麼? 又譯:「我跟你有什麼相干?」「我和你有什麼共同之處?」這是一個反問句,字面意思是:「對我和對你是什麼?」這個閃米特慣用語在《希伯來語經卷》出現過(書22:24;士11:12;撒下16:10;19:22;王上17:18;王下3:13;代下35:21;何14:8),對應的希臘語說法也出現在《希臘語經卷》裡(太8:29;可1:24;5:7;路4:34;8:28;約2:4)。根據上下文,這個問題可以表達不同的意思。在本節經文中(可5:7),這樣說顯然帶有敵意和強烈的反感。有些人把這個反問句譯作:「別管我!」「別來煩我!」在其他經文裡,這個問題也用來表示不同意對方的觀點或意見,或者表示拒絕按照對方的建議去做,但沒有輕蔑、傲慢或敵對的意味。(另見約2:4的注釋)
使我受苦 譯作「使……受苦」的希臘語詞,跟馬太福音18:34裡譯作「獄吏」的詞語有關。(另見太18:34的注釋)因此,本節經文中的「受苦」看來是指一種被囚禁或行動受到限制的狀態,也就是平行記載路加福音8:31提到的「到無底深淵去」。
軍團 看來這個被邪靈附身的人並非真的叫「軍團」,但這個名字顯示,附在他身上的邪靈非常多。也許當中帶頭的邪靈使這個人說自己叫「軍團」。在公元1世紀,一個羅馬軍團通常有6000個士兵。這可能表明,控制這個人的邪靈數目眾多。(另見太26:53的注釋)
豬 根據法典,豬是不潔的動物。(利11:7)但在德卡波利斯地區的非猶太人社區中,確實有一個販賣豬肉的市場,因為希臘人和羅馬人都把豬肉視為美食。經文沒有說明,那些放豬的人是不是違反法典的猶太人。(可5:14)
耶和華為你做的一切 耶穌對這個被治好的人說話時,沒有把這個奇跡說成是自己的功勞,而是說這是他天父的作為。路加的記載也支持這個結論,他在記錄這件事時用了The·osʹ(上帝)這個希臘語詞。(路8:39)儘管大多數希臘語抄本在馬可福音5:19寫的是「主」(希臘語ho Kyʹri·os),但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節經文原本用的是上帝的名字,後來卻被人用「主」這個頭銜取代了。所以,這個譯本在本節經文的正文裡使用了「耶和華」這個名字。(另見附錄C1;附錄C3的簡介和可5:19)
告訴他們 耶穌在施行奇跡後,通常會吩咐人不要宣揚出去。(可1:44;3:12;7:36)但這一次,他卻叫這個人把發生的事告訴親戚。耶穌這樣做的原因可能是,當地的人要求他離開那個地區,結果他無法親自向那裡的人作見證。此外,這個人說的話也許能澄清關於豬群突然死亡的不利傳聞。
病得很嚴重 又譯「快不行了」,意思是快要死了。
流血病症 見太9:20的注釋。
惡疾 直譯「鞭打」。這個詞在原文裡指的是用鞭子施行的酷刑(徒22:24;來11:36),在這裡用作比喻,生動地表達出這個女人因疾病而遭受的痛苦。
女兒 在聖經裡,耶穌只有這一次稱呼一個女人為「女兒」。耶穌這樣做,也許是因為情況特殊,而且當時這個女人正「顫抖」著。(可5:33;路8:47)耶穌這樣親切地稱呼她,不是因為她的年齡,而是想表達對她的慈愛和關心。
回去吧,願你平安 這個慣用語在《希臘語經卷》和《希伯來語經卷》都常常出現,意思是「願你一切都好」。(路7:50;8:48;雅2:16;參看撒上1:17;20:42;25:35;29:7;撒下15:9;王下5:19)譯作「平安」的希伯來語詞(sha·lohmʹ)的意思很廣,可以指沒有戰爭和動亂(士4:17;撒上7:14;傳3:8),也可以指健康、安全、完好無缺(撒上25:6;代下15:5;伯5:24)、幸福(斯10:3)、友好(詩41:9)。在《希臘語經卷》中,對應的希臘語詞(ei·reʹne)也用來表達很多不同的意思,除了指沒有衝突,還可以指幸福、拯救、和諧。
只管拿出信心來 又譯「只要繼續顯出信心」。這裡的希臘語動詞的形態可能顯示,這是持續不斷的行動。崖魯之前來找耶穌時,已經顯出了一定程度的信心。(可5:22-24)現在,耶穌鼓勵他繼續顯出信心,不要因為女兒去世而放棄。
沒有死,只是睡著了 聖經常常把死亡比作睡覺。(詩13:3;約11:11-14;徒7:60;林前7:39;15:51;帖前4:13)耶穌即將復活這個女孩,所以他這樣說很可能是想表明,死去的人可以被復活過來,就像沉睡中的人可以被喚醒一樣。耶穌復活這個女孩的能力來自天父耶和華,而「上帝能使死的活過來,他的話也顯示還沒有實現的就好像已經實現了」。(羅4:17)
塔利塔·庫米 馬太和路加也記載了耶穌復活崖魯的女兒這件事(太9:23-26;路8:49-56),但只有馬可記錄和翻譯了耶穌說的這句話。在不同的希臘語抄本中,這句話的拼寫稍有不同。一些學者認為這裡用的閃米特語詞是阿拉米語,另一些則認為既可能是希伯來語,也可能是阿拉米語。(另見可7:34的注釋)
高興得不得了 又譯「大為驚嘆」。希臘語詞ekʹsta·sis(源自兩個希臘語詞:ek,意思是「出來」;staʹsis,意思是「站立」)指一個人因為感到十分驚訝或看到來自上帝的異象而處於出神的狀態。這個希臘語詞在馬可福音16:8譯作「非常激動」,在路加福音5:26譯作「驚嘆」。在使徒行傳中,這個詞都跟上帝採取的行動有關,譯作「異象」。(徒10:10;11:5;22:17;另見徒10:10的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