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才與事實吻合?
讀後請自作判斷
隨著知識日益進步,進化論節節敗退
古代的埃及人看見蜣螂突然從地裡出現,便相信牠們是自然產生的。但其實是雌蜣螂把卵下在糞堆中,將其埋在地裡,後來孵出蟲來。自然萌生嗎?在公元前第五世紀,希臘哲學家亞拿薩哥拉(Anaxagoras)和恩貝多克利(Empedocles)提出這樣的主張;一個世紀之後,亞里斯多德以為毛蟲和蝸牛是物體腐爛之後產生的。到公元十七世紀,科學家培根(Francis Bacon)和哈維(William Harvey)仍然提倡自然萌生的理論。
不斷進步的知識將這一切改變了。在同一個十七世紀,萊迪(Redi)表明唯獨在蒼蠅將卵下在肉中之後才會有蛆出現。後來有人發現細菌,遂聲稱這是生物自然萌生的例證;但是一個世紀之後,史普蘭山尼(Spallanzani)推翻了這個見解。在其後的世紀中,巴斯德證明「生命唯獨來自生命。」現在這已是一項公理。甚至達爾文也接受這個主張,他在《物種起源》一書的最後一句話中承認,「造物主在最初將生命吹進幾種或一種生物之中。」——450頁,Mentor版。
創造論與「生命唯獨來自生命」這項事實完全吻合。論到耶和華上帝,聖經說:「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詩篇36:9。
其次,化石也支持創造。辛普生在《進化的意義》一書中寫道:「大約在500,000,000年前形成的寒武紀岩石充滿了化石。在地上各處也有寒武紀早期之後差不多所有時代的豐富化石。但在早於寒武紀的石層中,雖然代表1,500,000,000年這麼長的時期,化石卻通常相當罕見,而且時常頗為可疑及引起異議。」辛普生將所有各大類的生物,除了脊椎動物之外,的化石突然在地層裡出現稱為「生物歷史上的大奧祕。」——16-19頁。
哈佛大學的隆瑪教授引用達爾文本人對這個奧祕所作的評論說,「我無法提出任何令人滿意的答案」——隆瑪補充說,「今日我們亦無法提出答案。」耐人尋味地,他接著評論說:「我們可以合理地說,一般的情形是與認為在寒武紀的起頭有一場特別創造的主張一致的。」既然從寒武紀開始即有大量化石出現,這些化石有將背椎類動物的起源顯示出來嗎?沒有。高舒密特(Goldschmidt)在《進化的物質基礎》一書中說:「關於實際品種的起源,事實未能提出任何資料,較高的族類則不用說了。」(165頁)在今日的化石專家當中,這是一項受到普遍接納的事實。
饒有趣味地,進化論者雖然堅決拒絕創造論,他們卻意識到化石的記載支持創造論過於支持進化論。若干年前已有幾位進化論者承認這件事實:「人越研究化石學,就越肯定進化是唯獨基於信心的。這正是當人面對宗教的大奧祕時所需的同一種信心。……唯一的其他選擇便是特別創造的理論,這雖然可能是真的,但卻全不合理。」(L.T.摩爾)「動物學家接受進化論並不是因為這個理論……能夠以合乎邏輯、首尾一貫的證據加以證明,而是因為唯一的其他選擇,特別創造論,顯然是不可信的。」(D.華生)「進化論是未經證明,也無法證明的。我們相信這件事僅是因為唯一的其他選擇乃是特別創造論,而這是無法想像的。」——亞瑟·基夫爵士。
今日仍然有些人看出創造論是與事實吻合的。J.H.哥爾納,劍橋大學的生物學家和進化論者,說:「我仍然認為,在沒有偏見的人看來,植物的化石記錄是支持特別創造論的。」(《當代生物學思想》,1961年,97頁)在1980年5月的《物理公報》中,立普生教授勉強承認說:「我們必須更進一步,承認唯一可接納的解釋便是創造。」
化石的記錄並不支持進化論。但是創造論卻與事實吻合。
甚至突變也未能對進化有任何幫助。突變是指在遺傳性方面的變更而言,這種變化可以在生物身上產生可遺傳的新特性。微小的突變絕大多數是有害的;巨大的突變則會使動物殘廢或甚至喪生。科學家相信突變會促成生物的衰退,而且造成許多疾病和畸形。可是,進化論者卻寄望於突變而視之為促成進化的工具。但是,他們發覺突變並不足以產生新的族類。進化論者班高士多夫(Bengelsdorf)說:「牽涉到遺傳因子方面的基本變化的突變可以造成兩個男子之間的差別。……但是為了各種原因,它們無法促成全面的進化——為何有魚類、爬蟲類、鳥類和哺乳類產生。」
創造論者一向均承認在創世記第一章所提及的類或族之內可以產生許多變化——1980年11月21日的《科學》雜誌論及變化的程度說:「各種生物的確有能力在身體和其他特徵方面經歷微小的變化,但這些變化是有限的;從長遠看來,這僅是變化到中庸的程度而已。」遺傳學家以實驗證明了這件事實。他們在迅速繁殖的生物中促成了巨量的特變,可是,「在操縱果蠅(果蠅在數天之內能產生好幾代)的進化達40年之後,研究者見到許多怪異的改變,但果蠅仍然是果蠅。」
化石的記錄表明各種生物的繁殖經過幾百萬年(按照進化論者的觀點)仍然保持不變。根據觀察和實驗所得,突變其實表明各種族是恆常不變的。創世記1:12,21,24說各種生物會「各從其類」地繁殖,這種說法與科學事實完全一致。
最後,讓我們看看進化論最大的漏洞。在人與進化論者認為最接近人的動物之間有一道極大的鴻溝存在。「甚至這段比較新近的歷史,」杜布山斯基說,「亦充滿了不確定;權威們時常意見相左,在基本問題和細節方面均如是。」(《人類的進化》,168頁)人類學家興奮地為他們所發現的幾片骨頭和幾隻牙齒大吹大擂,但後來當他們發現其他類似的殘片而將其譽為人與猿之間的失落連環時,便將以前的發現棄若敝屣了——他們聲稱自己的發現才是真正的連環,以致為此爭辯不休,各不相讓。
人具有語言的能力、推理的能力、創造性的思維、人懂得音樂和藝術,對過去、現在和未來具有時間的觀念,人需要在生活上有成就、意義和目的,人具有公平、仁慈、憐憫和愛心等品質——這使人遠超越其他任何動物。這些事實無法以進化去解釋,但卻可以歸因於人『按照上帝的形像』而被造一事。(創世記1:26,27)再次地,與事實吻合的乃是創造論。
可以附帶一提的是,有許多現代派的宗教家接受進化論,聲稱上帝以進化的方法創造人。創世記的記載並不容許這樣的主張。造物主絕沒有使人從某種動物進化而成,反之「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創世記2:7。
生命的起源說,創造!化石說,創造!突變說,創造!人與最接近人的動物之間的鴻溝大聲喊道,創造!與科學事實吻合的絕不是進化而是創造!
[第24頁的精選語句]
「在沒有偏見的人看來,植物的化石記錄是支持特別創造論的」
[第23頁的附欄]
創造日的長度
進化論者一方面將他們的理論隱藏在神祕莫測的億萬年中,同時也時常嘲笑聖經所提及的六個創造「日」。但是饒有趣味地,聖經本身表明這些日子並非24小時的時期。在創世記第1和第2章被譯成「日」的希伯來字「約恩」(yohm)含有以下幾種不同的意思:
1.光亮的時期,白晝。——箴言4:18。
2.24小時的時期,晝夜。——創世記7:17。
3.由某些事件標明出來的一段時期,正如威廉·威爾遜在《舊約字詞研究》一書中所作的定義說:「一日;這時常指一般的時間或一段長時期而言;受到考慮的整段時期…日也時常用來指某個季節或有任何異乎尋常的事件發生的時候。」——109頁。
關於第3個意思的聖經例證:
「日」可以包括夏季和冬季,季節的遞嬗。——撒迦利亞書14:8。
某個「日子」,後來顯明包括許多日。——以西結書38:14,16;可參閱箴言25:13及創世記30:14。
一千年被比作一天,也被比作夜間四小時的一更:「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詩篇90:4;也可參看彼得後書3:8,10。
「拯救的日子」長達數千年。——以賽亞書49:8。
「審判的日子」也包括許多年。——馬太福音10:15;11:22-24。
人的一生被稱為他的日子:「挪亞的日子」、「羅得的日子」。甚至現在我們也可能談及「我父親的日子」。我們甚至可能將這日子分開來說,「在他一生的清晨」或「在他一生的傍晚或日落時分。」——路加福音17:26,28。
創造日:
我們怎麼知道創世記所談及的創造日不是24小時的日子呢?因為創世記2:4將所有六日合稱為一日:「創造天地[六日]的來歷,在耶和華上帝造天地的日子[單數,一日]。」此外,創造週的第七日是耶和華的安息日,他停止了地上的創造,而聖經表明這個日子仍然在繼續中。——希伯來書4:3-11。
六個創造日標明上帝成就某些創造工作的幾段時期。被譯作「日」的希伯來字「約恩」的含意可以包括這些悠長的時期在內。——可參閱《助人明白聖經的工具》(英文)1427頁,守望台聖經書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