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康方面作明智的決定
「活下去吧!」澳洲人的這句口號初聽時好像是毫無意義的忠告,因為大多數人都想活下去。但是這句話指出,人若希望增進健康和改善生活的質素,就有責任要從事有益的活動。
許多人意識到他們對自己的健康情況要負大部分責任。良好或惡劣的健康通常不是偶然而致的。對我們大多數人說來,健康與個人生活方式具有直接關係。「今日的吃喝,明日的言行,」一句宣傳口號說。
美國密芝根州立大學的史特力克(Thomas Stachnik)博士指出,美國人的疾病與死亡率「已不再與本世紀初期流行的傳染病有關;反之,它們與生活方式所招致的慢性疾病有關。」那種生活方式導致醫藥費激增及使醫院病床經常有人滿之患呢?
澳洲墨爾缽皇家醫學院的摩爾(Anthony Moore)博士一針見血地指出:「人們以吸煙來窒息心臟的血液,奪取肺裡的空氣;有人以昏睡浪費體力;有人以饕餮來自掘墳墓;他們以酒精來侵蝕器官;以危險駕駛來粉身碎骨;他們的神經被野心或焦慮弄成緊張不堪;他們的性格被麻醉藥所歪曲;他們的腎臟被阿斯匹靈所損壞;他們的頭腦被鎮靜劑弄成昏沉。」
也許一個人所懷的態度是,『反正時候一到我們就要與世長辭了,何必多此一舉地關心良好的健康呢?』可是,既然聖經和統計兩者都表明人的平均壽命大約是70歲,設法在相當良好的健康情況下克盡天年無疑是明智之舉。——詩篇90:10。
因此,揀選合理生活方式的人其實作了一項明智的醫學決定。在生活方面,聰明的作法是不斷觀察身體的需要以及身體對於你對待它的方式有什麼不同的反應。你感覺疲倦或精神不振嗎?原因何在?這是否衰老過程、太多活動、睡眠不足或休息太多和缺乏運動的結果?體重過度嗎?原因何在?你是否按照健康的需要在飲食習慣上保持平衡,抑或在飲食上只求適合你個人的喜好?
你不一定要過一種危險的生活方式才能說是享有令人滿足的生活。
明智地使用藥物及其他醫療方法
可是,患病的人可能需要醫藥護理;在若干事例上,藥物是康復所必需的。然而,差不多每一種疾病均有人提議採用某種藥物或療法。不少廣告以疲勞轟炸式的方法去說服人購買非醫生處方的藥品、維他命、草藥、醫療器具、補品等,聲稱它們可治各種咳嗽、頭痛、疼痛、胃部不適、疥癬等疾患。據一項研究估計,人們認為需要醫治的一切病徵有百分之90是人體可以自療而不必使用藥丸、維他命、草藥、醫療器具或藥物的。
不久之前在美國舉辦的一項調查透露,在自認為健康的人當中,每三人中有一人服食非處方的藥物,將近四分之一的人使用處方的藥品。
不要僅因為你以前用過某些藥品、維他命、草藥或療法沒有什麼明顯的副作用,或者你需要經常服食作為預防劑,就以為這些東西沒有害處。像酒精一樣,使用藥物或其他療法越久,後來誘發與過度使用藥物有關的副作用疾病的機會便越大。處方的藥物受到特別關注是有理由的,因為測驗表明服食醫生處方的五名病人中,至少有二人遭受某種副作用之苦!
與其因為易於購買和沒有明顯的副作用便使用藥物或其他醫療方法,不如明智地確定藥物或療法其實有效到什麼程度。它能造成的損害或不必要的花費也許超過期望中的益處。
為了強調事情所牽涉的危險,西澳洲一份報章提出問題說:「你可以怎樣評估你的醫生?」然後問道,「你每次[看醫生]都獲得處方配藥嗎?答案若是肯定的話,」文章的建議是,「更換你的醫生吧。」因此,你不應以為看醫生之後他不給你處方吃藥而僅是提出忠告便等於空跑一次。有些醫生在病人每次求診時慣於處方給人服食他們所喜的藥物或以此為賺錢方法。
明智的目標是努力在生活上盡量不用藥丸或療法。能夠聲稱他們在生活上不用藥丸的人已越來越少了。
獲得醫學忠告
「在家庭醫生診所中的病人有三分二之多其實是不必在那裡的,」《今日美國》報導說。在求診於手療醫生、草藥醫生、自然療法專家和其他各種醫師方面,此說亦同樣真確。有鑑於此,在某些疾病開始時,病者應該分析自己是否真正需要求醫抑或僅是需要正視現實而已。難題是心理作用或由情緒緊張所致嗎?若然,你自己也許能夠處理,或者憑著一位顧問的協助如此行。你真的患病嗎?抑或其實無事,僅是憂慮一些個人的難題而已?病是要醫生才能治好的嗎?抑或它僅是傷風、咳嗽或是必須假以時日便能自然痊癒的病毒?這病能夠加以克制或扭轉,抑或它是年老的結果而無法避免的?
不論你是否求教於具備資格的健康專家,明智的作法是增加對疾病的知識,例如可能的病因或治療方法等。具有這種知識也許使你確信許多時探訪醫生或治療專家是不必要的。或者在討論你的病情時,你的知識可能有助於他們使你回復健康。可是,在對醫生申訴病情時應該對他的經驗和知識予以適當尊重,否則你的見解便可能不會受到醫生歡迎。
即使你能夠合理地肯定醫生的診斷是對的,你仍應該徵求第二意見嗎?這視乎疾病的性質和其他因素而定。但有時病人卻有很好的理由這樣行,如果事情牽涉到手術、認為需要長期治療或重病的話。當病人徵求第二意見時,施手術的情形往往大為減少。
澳洲雪梨大學的防病藥物學講師高斯坦(Goldstein)博士談及許多人怎樣把外科手術看得太隨便。看來有一種普遍的態度是,「若有懷疑,就切除了吧。」
雖然醫生居於特殊的地位而有能力作專門的診斷,但他究竟不是上帝。澳洲紐塞大學醫學院的瑪迪遜(David Maddison)評論說:「我們無法忽視如山的證據,表明專家們許多時犯了嚴重錯誤,錯誤的趨向往往在實際上達到震動世界的程度。……在醫學界方面有許多事實顯示,將醫生視為上帝的日子行將結束了——以前由於病人亟需醫生或相信自己需要醫生,以致認為醫生具有無上的知識和權威,其實過於醫生所配得的,這樣的時代正在迅速消逝中。」
因此,徵求另一位外科醫生或一位不會從診斷病症中取利的醫生的忠告許多時是明智之舉,尤其是在讓人以輪車送往手術室施行非緊急的手術之前要先如此行。
明智的道德決定
雖然醫生也許誠懇地承擔護理健康的責任,病人的道德尊嚴也是不能忽視的因素。墮胎或輸血也許在當地被視為合法及為醫生認可,但病人卻可能認為這在道德上是不對的,特別是受過聖經薰陶的基督徒會作如是想。——出埃及記21:22-25;使徒行傳15:28,29。
不論是否屬於道德方面,作決定時均應取決於多項因素,其中牽涉到平衡和良好的判斷力。加拿大法律革新委員會統籌者兼卡列頓大學教授和律師基錫凌克(Edward Keyserlingk)聲稱,「倫理、醫學、神學和法律」在作道德決定方面是互相交織的。可是,當這些因素彼此衝突時,你個人認為那一樣應該受到較少考慮呢?以一般而言,基錫凌克認為法律應該在其中只擔當一個有限和最後憑藉的角色。
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基斯西部特留大學的狄克文(Robert Dickman)博士說:「病人的道德(和/或宗教)價值觀念會怎樣影響到他們對健康和疾病的感覺以及他們對醫學的期望,看來家庭醫生應該予以合理的關注。」
有時甚至醫生也面臨困難的道德決定。政府也許讓大麻、墮胎或提倡吸煙的香煙廣告獲准合法化。可是不少醫生卻根據道德理由提出反對。
加奈爾(Jim Garner)在《加拿大醫學協會雜誌》中寫道:「基本的原則無疑是,倘若個人或團體認為某些行動是錯誤的,他或它絕對有權說出來,不論這項行動是否受法律所認可。……我們對自己有責任要作出關於道德上的決定;作為市民,我們各人都應遵守法律,但法律卻不能超越道德。」——楷書本刊自排。
醫學本身並沒有天賦的道德感。什麼才合乎道德應由成年的病人決定。事情若與依賴父母的兒童有關,則應由家長決定。這些決定應該根據對耶和華上帝的至高律法的深深尊重和愛戴而作出。——詩篇119:97。
既然聖經清楚吩咐「丈夫應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倘若丈夫並不完全明瞭妻子的婦科疾病,他就應該對妻子所看的醫生和醫生所提出的療法表示積極關懷。他不應認為有損丈夫氣概而放棄責任,讓妻子和醫生(通常是另一個男子)去作決定。「成為一體」的配偶關係要求男子愛妻子和予以深深的關注。——以弗所書5:28,31。
因此,在作醫學上的決定時,個別的病人和家長應負主要責任。當然,在難於定奪時,他們也許徵求近親或合作的內科和外科醫生的意見。但最重要的是,留意耶和華上帝的道德標準乃是智慧的途徑。他的決定是所有人都應當遵守的,不論他們是醫生抑或病人。
[第21頁的精選語句]
「今日的吃喝,明日的言行」
[第21頁的精選語句]
「在家庭醫生診所中的病人有三分二之多其實是不必在那裡的」
[第22頁的精選語句]
在醫學界方面有許多事實顯示,將醫生視為上帝的日子行將結束了」
[第23頁的附欄]
你是否……
• 經常吃得太飽?
• 吸煙?
• 飲酒過量?
• 不願作劇烈的體力活動?
• 經常服藥?
若然你就是自己健康的破壞者了
你應該……
• 看醫生?抑或自己調理?
• 服藥?抑或改變你的生活方式?
• 接受手術?抑或尋求其他可選擇的療法?
• 照法律許可的去行?抑或照上帝喜悅的去行?
誰應該作最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