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個鑽石盜匪
倫敦市內的赫頓園乃是繁忙的鑽石交易區,在那裡從事犯罪活動要冒極大的危險。街道上高架著攝影機,使警方得以經常監視著區內的一切情況。但儘管這樣,我卻和一位同謀者懷藏著手槍和氨水噴霧器,在1973年6月進入區內有所圖謀。他穿著成商人模樣,我則穿上白外衣,扮作研磨鑽石的見習工人。
我們的搶劫計劃十分縝密,算準了下手時間和逃走方法。然後,到了指定日期,我們尾隨事主,他剛從金庫取出一批鑽石來。他攜帶著兩個公事包,裡面的鑽石至少價值一百萬英鎊(1,774,000美元)。我們將他打倒在地,搶了他的公事包,乘坐等待著的汽車逃走。這一切不過是幾秒鐘的事。
在幾個街口之外,我們轉換汽車駛離倫敦市區,藏匿贓物,等待事態平靜下來。後來我們持偽造護照飛往西班牙度過一星期左右。回來之後我們取回鑽石,以一個在警方沒有案底的朋友的名義把鑽石存放在銀行的保管箱裡。但我們曾在這個男子的公司出現一事已傳到匪幫的一位黨徒耳裡,他就是最初帶引我們出道的人。顯然,他絕不打算讓我們保有鑽石。結果保管箱持有人在威脅之下只好把贓物交給了他。我和同謀者從此再沒有見過那批鑽石。
這次搶劫鑽石乃是我七年犯罪經驗和訓練的最高潮。我在16歲就打架傷人而闖了大禍。由於我是初犯,法官判處罰款和給予嚴重警告之後便把我釋放;這件事對我並沒有什麼阻遏作用。自此之後我時常因惹事出入警察局。
傷人之後18個月,我又牽涉在一次匪幫打鬥中,其中有一人被殺。我們被控謀殺罪,但由於警方無法確定實際殺人的是誰而獲得釋放。可是,我被送往感化院(少年罪犯的監獄)。在搶劫鑽石之前,我曾三度被判入獄或罰款,多次緩刑監視。情形正如職業罪犯所說一般「有得有失。」
鑽石抑或「珍珠」——選擇那一樣?
搶劫鑽石之後我返回英國,當然,那時我已列入「通緝」名單的榜首。於是我在倫敦郊區找到一處僻靜地方居住,遠離自己的家和以前常到的地方。後來我發現,女房東每週都與耶和華見證人研究聖經,這群人是我從未聽見過的。她告訴我關於他們的事,但我淡然置之。我當時仍有許多罪犯朋友,浸淫於吸毒、賭博和縱酒的糜爛生活之中。可是,房東沒有一天不向我談及聖經。
有一天,她邀請我會見兩位前來主持聖經研究的見證人。初時我對他們頗覺懷疑,於是預先計劃好逃走路線,準備跳越屋後籬笆和越過鐵路軌道——以防萬一!後來我祕密地坐在室外靜聽他們說話。這逐漸引起了我的興趣,於是同意女房東為我主持同樣的聖經研究。她的聖經智慧的「珍珠」開始發揮功用。我對關於上帝和他王國的知識的渴慕迅速增長,不久遂進展至每日三次研讀聖經。
仁慈的女房東雖然尚未受浸成為見證人,但已參加在王國聚會所(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地方)舉行的聚會。她曾多次邀我參加,我終於前往看看聚會是怎麼樣的。所見令我大感驚訝。聚會並不如我所預料的那麼單調或沉悶。會眾所表現的親切和愛心顯然出於真誠,對屬靈事物的體會也顯而易見。於是我經常參加。我現在確信自己已找到真理。我希望成為他們當中的一員,分享他們的信心、喜樂和希望,並且像他們一樣努力培養與耶和華的關係。
向警方自首?
現在我開始醒悟到必須把自己的生活納入正軌。良心告訴我應該向警方自首和承擔後果,不論後果多麼嚴重。這種想法使我害怕,因為我知道這意味到可能入獄15年之久。此外我還要忍受舊友們的蔑視和嘲笑,這些人已因為其他罪行正在獄中服刑。但除此之外別無其他方法可行。我採取第一個步驟,雖然要付出很大代價,那便是,戒除毒癮和放棄以前非法活動所應得的贓款。
在向警方自首之前,我很希望見見母親,告訴她我的決定及原因。我非常敬愛母親。她曾努力教導我們兄弟遠避罪行,可是我們將她的忠告置若罔聞,結果在十餘歲便有了入獄記錄。她非常傷心,眼看著兒子們一個復一個的出入牢獄。可是,儘管這樣,她依然很愛我們。
我的弟弟駕車送我回家探視母親。此行非常冒險,因為警方不斷監視我們的家,準備我一回家便把我拘捕。我的打算是攪好自己的事務之後前往自首,但不想讓警方先行將我逮捕。因此我要十分小心。我蜷縮在小汽車的車廂地板上,最後安全進入家中。母親非常高興,她知道我犯罪的日子已成為過去,並且找到了穩固和有價值的東西,把以後的一生建造於其上。我那時僅24歲。我在探望母親的短短時間內盡力告訴她關於上帝的王國,但絕沒有料到那次是唯一的機會。當我在獄中時,她逝世了。
警方對我供詞的反應
1974年1月,我在律師和弟弟陪同之下前往警局。當我告訴內勤警官說我是阿弗烈·史郝利時,他瞪著我,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們已通緝我6個月了!
在其後數日,我被訊問多個小時,因為警方仍未找到鑽石的下落。他們非常懷疑我自首的動機。他們從長久經驗所得的結論是:一度作惡,永遠作惡。當我試圖告訴他們我已改變了人生觀時,他們大笑不信。我被送往伯力斯頓監獄等候6個月後的審訊。
我研讀聖經只有兩個月,因此在知識方面仍處於基本階段。現在由於有大量時間,我能夠藉著我從見證人得到的書刊之助作較深的鑽研。來自王國聚會所的朋友不斷以刊物供應;隨著時間過去,我在靈性上日益壯大。
1974年6月3日,審訊的日子到了。王國聚會所的一位長老和女房東的父親都出庭替我辯護;女房東的父親是一位志願的社會工作者,對改過自新的犯人特別關懷。法官考慮到他們對我的稱讚、我自首一事和自首的動機。他對我非常寬大,沒有判處長期徒刑而只判5年監禁。我鬆了一口氣。因為在服刑期內行為良好可能減刑和緩刑,希望在3年之後就獲得自由。我利用入獄時間繼續研究聖經以及盡可能對獄中肯聽的人傳揚好消息。
在獄中與人分享「珍珠」
我最初被送進倫敦西部的窩姆活特·斯魯伯監獄。由於我在倫敦,見證人朋友們探訪我較為容易,這件事實可以補償監獄的擠逼和令人不適的情況。他們的探望使我十分感激。在斯魯伯監獄我們每日單獨關禁23小時。在這裡我發現作靜默的禱告能給予人多大的安慰!
在每日作運動的一小時內,我盡力將聖經的「珍珠」與其他囚犯分享,找尋任何希望知道多一點的人。以前的同黨看到我的所為都肆意嘲笑我。大約6個月之後,我被送往根德郡美斯頓的高度嚴密監獄,最後奉派料理圖書室。這項職務不但富於樂趣,而且可以和大多數囚犯接觸而使我有機會談論自己的信仰。此舉頗為成功,因為在囚犯出獄之後,至少有兩名後來受了浸。
改過自新容易嗎?
在整個服刑期間,見證人經常前來探訪;我出獄之後他們還繼續予我幫助。三個月之後,我在倫敦的一個大會以浸禮象徵我獻身事奉耶和華;其實我在入獄之前早已作了獻身的決定。現在,六年之後,我已是一個快樂的已婚男子,有兩個兒女和一份好職業。
對我來說,改變人生觀絕非易事。除了打架之外,我曾作過的最艱辛體力勞動只是洗刷汽車。現在我必須一天工作8小時,並且在家裡幫妻子做雜務。我以前從不理會日常生活的慣例,現今卻要重視有秩序的生活方式。以前我一向以蔑視任何種類的管教自豪,現在卻必須接受自己的所為未必全對這項事實。以前我常有很多金錢供我揮霍,現在卻要量入為出以維持家計。
我並不假裝說這樣行很容易。但這樣行的確值得。妻子的愛、對兒女的責任、雇主的仁慈,基督徒弟兄們的支持——這一切都幫助我盡可能作出改變。最重要的是,耶和華通過他的道聖經以及藉著垂聽我的禱告而給我所需的幫助。
這一切使我十分感激。我已擺脫了犯罪和暴力的無意義生活和學會怎樣尋得真正快樂。回顧以往,過去是這麼空虛徒勞。聖經的話多麼真確,它說:「你一生一世必得安穩,有豐盛的救恩、並智慧和知識,你以敬畏耶和華為至寶」!不錯,智慧的珍珠的寶貴價值遠超過偷來的鑽石!(以賽亞書33:6)——阿弗烈·史郝利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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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弗烈·史郝利在1975年入獄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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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阿弗烈·史郝利與妻子兒女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