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現狀
人權擁護者最近辦了一件大事。首先,他們分別在60個國家,把一千多個組織聯合起來,一同發起國際禁止地雷運動。他們又不遺餘力,使禁止這些武器的國際條約獲得通過。國際禁止地雷運動的負責人,美國實踐主義分子蕎迪·威廉斯,孜孜不倦地推行禁雷運動,結果為自己,也為這個運動贏得了1997年的諾貝爾和平獎。
掌聲的背後卻帶有一個發人深省的附注。正如《人權監察組織1998年全球報告》指出,人權的普遍性仍然「受到持續的反對」。該受責備的不僅是所謂的獨裁小國。報告評論:「明顯的是,列強一旦發覺,自己的經濟利益、軍事戰略受到威脅,就往往把人權置之不理。歐洲和美國都有這樣的通病。」
在世界各地,千百萬人天天都面對侵犯人權的行為,例如歧視、貧窮、飢餓、迫害、強姦等問題。不少兒童更受到虐待,有些人被迫做苦工,有的不幸慘死,這些事天天發生。儘管人權條約堆疊如山,申述人權將得到怎麼樣的保障,但在這些受害人看來,這一切跟他們的現實生活相去何止萬里呢!其實大多數人連《世界人權宣言》的30條條文所列舉的基本權利也享受不到。為了舉例說明,讓我們簡略看看《宣言》所提到的高尚權利,在日常生活上起了什麼作用。
人人平等?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第一條。
在《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的初稿裡,翻做「人人」一詞的原文是“all men”,這個短語也可以解作「所有男子」。為了確保大眾不會曲解這一條文的意思,以為女子不包括在內,起草委員會的女委員堅決主張修改措辭。她們說服了其他委員,結果協議把原文的“all men”改為“all human beings”。(強調字體本社所排。)這一條文的用語修改了,但婦女的地位有沒有因而提高呢?
1997年12月10日,也就是人權日,美國第一夫人希拉里·克林頓在聯合國的會議上表示,世人依舊「把婦女當做地位低下的二等公民看待」。她舉出以下的事例為證:世界上有七成窮人是婦女。全世界有1億3000萬個兒童不能入學,其中有六七成是女孩子。全世界有9600萬個文盲,但十個當中竟有六七個是婦女。此外,婦女還要忍受家人的粗暴對待,慘遭性侵犯。克林頓夫人指出,這類暴行一直是「世界上一種最少人舉報,卻又十分猖獗的侵犯人權事件」。
有些女性還沒出生,就淪為暴行的犧牲品。在亞洲一些國家,情況尤其嚴重。有些孕婦把未出生的女胎打掉,因為她們只想生男不想生女。在重男輕女的社會,用遺傳測試來鑑定胎兒性別成了一門大生意。一家胎兒性別測試診所為了推銷自己的服務,竟然宣稱人花38美元打掉女胎,總好過日後要支付3800美元的嫁妝。這樣的宣傳手法卓有成效。在亞洲一家大型醫院進行的研究發現,胎兒一經證實是女性後,給打掉的佔百分之95.5。在世界其他地方,重男輕女的習俗也大為流行。美國的前冠軍拳擊手被問及自己有多少子女的時候,回答說:「一個兒子,另外七個是不該生的。」聯合國出版的《婦女與暴力》評論,「世人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改變他們對婦女的看法和態度,許多人認為至少要一代人或更長的時間」。
失掉童年的兒童
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以禁止。——第四條。
在書面上,奴隸制早已壽終正寢。政府紛紛簽訂條約,取締奴隸制。英國的反對奴隸制協會是世上最悠久的人權組織。這個組織聲稱,「當今的奴隸比以往任何時候要多」。現代的奴役包括各種各樣的侵犯人權行為。強迫童工勞動可說是當代的一種奴役。
南美洲有個男孩子名叫德里班,他的遭遇真可悲。「他一雙又小又嫩的手已給波羅麻的粗葉擦掉了表皮。這種植物的纖維可用來製造床墊。他負責把倉庫裡的波羅麻葉收集起來,運送到約90米外的機器去進行加工。他天天勞動12小時,日日搬運一噸樹葉。德里班從5歲起就出外謀生,今年不過11歲。」——《世界新聞評論》。
國際勞工局估計,當今世上有2億5000萬個童工,他們的年齡從5歲到14歲不等。這些童工構成了一支勞動大軍,人數幾乎比得上巴西和墨西哥的人口總和!這些兒童當中有許多都不能享受童年歡樂,小小年紀就要幹粗活兒。他們不是在礦山裡拖著裝滿煤塊的容器往來走動,就是在泥濘中涉行,收割莊稼。有的要蹲下來,用織機織造小地毯。連三至五歲的幼兒也不能幸免,他們給分配成一隊隊,一天到晚在田間犁地播種,從田裡拾起散落的穀物。在亞洲一個國家,一個地主說:「雇用童工比購置拖拉機更划算,他們也比牛群聰明多呢。」
選擇宗教、改變信仰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第十八條。
1997年10月16日,聯合國大會收到一份「有關全面消除宗教不容異己的臨時報告」。報告是人權委員會的特派匯報員阿卜杜勒-法塔赫·奧馬爾起草的,內容申述世人怎樣持續違反第十八條條文。報告不但提及多個國家,還引述了不少有關「騷擾、恐嚇、虐待、逮捕、拘留、失蹤、謀殺」的事例。
類似地,美國民主、人權和勞工局所編撰的《1997年人權報告》也指出,就連久已奉行民主政制的國家,都「企圖限制信仰跟傳統宗教迥異、成員較少的宗教團體的自由,甚至把它們一併歸入『激進教派』的類別」。這樣的趨勢確實叫人擔心。人權無分疆界這個組織的總部設在布魯塞爾,該組織的主管人維利·福特雷評論:「沒有什麼比宗教自由的權利更能夠反映出,在一個社會裡人民普遍享有多大的自由。」
腰酸背痛但身無分文
每一個工作的人,有權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報酬,保證使他本人和家屬有一個符合人的尊嚴的生活條件。——第二十三條。
在加勒比海諸島砍伐甘蔗的工人,每天可能掙得三美元。由於要先付租金,又要買刀具,他們一開始就得向種植園主借債。此外,他們的工資不是用現金,而是用票券支付的。種植園內只有一家商店,就是公司開設的。工人別無選擇,只好在這家商店購買食油、米和豆類食物。公司商店容許工人用票券購物,卻從票券的面值扣去一兩成作為手續費。在聯合國辦的無線電廣播節目裡,人權律師委員會的副主席比爾·奧尼爾說:「週復一週,月復一月,他們辛勤勞動,累得腰酸背痛。可是,到收割季節的末了,他們還是身無分文。他們毫無積蓄,因為整季的收入僅僅夠他們糊口。」
人人得享醫療福利?
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服、住房、醫療。——第二十五條。
「理查多和胡斯蒂娜都是拉丁美洲的貧農,住所離最近的城市約有80公里。他們的小女兒傑瑪病了,兩人急忙把她帶到鄰近的私立衛生醫院去。醫院的員工一眼就看出,理查多負擔不起醫藥費,於是把他們遣走了事。第二天,胡斯蒂娜向鄰居借了點錢,搭乘公共汽車進城。經過漫長的路程後,胡斯蒂娜和女嬰終於抵達市內一家小型的公立醫院。不料,醫院沒有空床,員工吩咐胡斯蒂娜第二天再來。在城裡她沒有親戚可以投靠,也沒錢租用客店的房間,惟有在公共市場的桌子上過夜。胡斯蒂娜把小女兒緊緊擁在懷裡,好讓她感到舒服一點,但始終無濟於事。當天晚上,傑瑪夭折了。」——《人權與社會工作》。
在世界各地,四個人當中就有一個每天得靠一美元糊口。他們跟理查多和胡斯蒂娜同樣淒涼:他們住不起私立醫院,住得起的公立醫院卻又床位不足。世界上的十億多窮人雖然「有權享受……醫療」服務,但可悲的是,這些福利只是可望而不可即。
侵犯人權的可怖行為沒完沒結。像以上所報導的類似個案簡直數不勝數。人權組織不辭勞苦地推動人權。為了改善各地男女老少的待遇,成千上萬的積極分子不惜連命也豁出去了。儘管這樣,人人都享有應得的權利這個理念始終是個夢想。這個夢想可以成真嗎?毫無疑問,但人類必須多方改變才行。下篇文章會討論其中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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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esy MgM Stiftung Menschen gegen Minen (www.mgm.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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