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台線上書庫
守望台
線上書庫
中文繁體(國語)
  • 聖經
  • 出版物
  • 聚會
  • 《守》61 6/15 376-377頁
  • 有一個煉獄嗎?

你選擇的內容沒有影片。

抱歉,載入影片時出現錯誤。

  • 有一個煉獄嗎?
  •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61年
  • 相似資料
  • 煉獄是聖經的道理嗎?
    聖經問答
  • 你去世的親人在煉獄裡嗎?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75年
  • 你可以在死後為你的罪償付代價嗎?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64年
  • 死者需要你的幫助嗎?
    人的希望僅限於今生嗎?
查看更多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61年
《守》61 6/15 376-377頁

有一個煉獄嗎?

煉獄是一個羅馬天主教的道理,在教皇庇護士四世(Pius IV)所訂的信條中,他對煉獄作了以下的定義:「我堅信有一個煉獄,被羈留在其中的靈魂可以從活入的代禱獲得幫助。」

為了一般對這教義不熟悉的人的益處,我們將這件事簡略地解釋一下:當一個天主教徒犯了小罪而死去時,教會認為他並沒有真正死去。反之他的「靈魂」仍然保持知覺而在一個稱為「煉獄」的地方暫時受罰,而他在煉獄裡受罰的時間久暫可以由活人所作的代禱,祈求和獻祭加以減縮。

煉獄的道理若是真實的,則上帝的道聖經必須表明(一)每個人都具有一個可以和身體分離而獨立生存的「靈魂」,(二)人的靈魂是不死的,當身體死時靈魂會繼續生活下去,(三)死人在另一個世界裡是有知覺的,(4)在煉獄裡的人可以從他們世上的親友所捐的金錢和所作的禱告與彌撒獲得裨益和幫助。

但是聖經有沒有告訴我們人具有一個在死時能夠和身體分離的靈魂(英文soul,「穌」)呢?絕沒有!聖經將人本身和他在活著時所享有的有知覺能呼吸的生命都稱為「穌」。聖經表明人本身便是「穌」。創世記2:7說:(《文理聖經》)「耶和華上帝摶土為人,噓生氣於其鼻,乃成生靈(英文living soul,活的「穌」)。」人的身體和上帝吹進人的鼻孔裡使他的身體活過來的生氣共同構成了一個生物或「穌」。「穌」也指一個活著的生物所享有的一種有知覺而會呼吸的生命,但是聖經從來沒有暗示過它是人體內一種不死的神秘之物。

人的身體死後他的「穌」會繼續活下去嗎?絶不會!獻祭給鬼魔而不是獻祭給上帝的異教民族相信人體內有一個不死的「靈魂」。這種理論是出自魔鬼的。(哥林多前書10:20)耶穌說得不錯,「[魔鬼]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為什麼呢?因為犯了罪的「穌」是會死的。以西結書18:4,20(《廣東話聖經》)說:「犯罪嘅靈魂定必要死。」上帝對活的「穌」亞當說:「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約翰福音8:44;創世記3:19。

當人死去時,他的「穌」是否仍然在某個地方有知覺地活著呢?絕不是!有知覺的乃是活的「穌」或生物;當一個人或「穌」死去時,他哪有知覺而能呼吸的生命便終止了。這是無可置疑的聖經真理:「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傳道書9:5)死者也不再具有任何思想:「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的思想]當日就消滅了。」人若沒有了知覺,思想和生命,自然不會感受到任何痛苦;所以換句話說,根本就沒有煉獄。——詩篇146:4。

天主教會裡的人都知道得很清楚他們的教士不斷地向人索取金錢,聲稱這種捐款是用來為煉獄裡的人作彌撒和禱告之用的。億萬誠懇的勞工大眾曾經嚮應教士們的呼籲捐出大量金錢幫助他們的親友脫離煉獄的痛苦,因為他們以為這些親友都在這樣的一個地方受罰。他們所捐的金錢和所作的禱告能夠幫助死者減短他們在煉獄裡受苦的日子嗎?絕不能;因為根本就沒有人在煉獄裡,而且根本就沒有煉獄這個地方。耶穌和各使徒都從沒有表示過有任何死者在煉獄裡。相反地耶穌說:「不要對這件事驚奇,因為時候將到,所有在紀念墓裡的都會聽見他的聲音而出來,行善事的復活得生命,行惡事的復活受審判。」(約翰福音5:28,29,譯自NW)死者正等待著復活。他們並不是在一個煉獄裡被潔淨,也不是等待人為他們作彌撒。

沒有一本天主教聖經譯本甚至提及過「煉獄」這個名詞。沒有一節經文曾提及過有任何人在煉獄裡。那末煉獄是誰捏造出來的呢?從公元590至604年,格里哥列(Gregory)是羅馬天主教的教皇。他便是首先創立煉獄的道理和鼓吹這是一個有烈火焚燒的受苦之地的人。在「煉獄」這個題目之下,麥景陶和史特朗兩氏所編的《百科全書》的第八冊說:「不論有些教友對這件事的意見如何,以一個教義而論這個道理在基督教會的最先六百年中是沒有人知道的,而且看來直至第十世紀才被視為信條之一。……『在格里哥列未開始提倡之前,以煉獄將罪燒去的見解,』杜陵格(Doellinger)在1875年於逢恩(Bonn)舉行的舊天主教徒會議中說,『在東方和西方都是前所未聞的……格里哥列增添了在火中受苦的見解。』」——1879年版。

煉獄的道理只能從許多世紀之前一些被宗教家稱為「長老」的人的意見和解釋中獲得支持。吉朋大主教(Cardinal Gibbons)曾論及煉獄這問題說:「這並不是我私人的解釋。這乃是基督教國的教父們一致的意見。」即使許多世紀之前有一班宗教人士主張有煉獄,難道這就能夠證明確有這樣的一個地方存在嗎?至於一般所謂的「教父」或宗教元老們所提倡的傳統到底有什麼價值,耶穌回答說:「你們藉著遺傳廢了上帝的誡命。……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馬太福音15:1-9。

關於死者的聖經真理便是:在墳墓裡的死者是沒有生命和知覺的。上帝對所有在紀念墓裡的人所作的應許是他們會有一天從死亡中甦醒過來。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保證死者必定會復活的一個憑據,正如耶穌曾親自在約翰福音5:28,29所應許一般。若有任何死者在煉獄裡,耶穌無疑會向我們透露由來。復活的意思是重新再活過來。一個人或「靈魂」若在煉獄裡有知覺地受著痛苦,他就必須活著。他若仍然活著就不需要復活了,因為一個活著的人當然不可能復活。所以關於煉獄的宗教道理是和聖經裡關於復活的道理直接衝突的。但是令人慶幸的事實真相便是:煉獄是實無其事的,復活才是上帝為死者所預備的希望。

    中文繁體(國語)出版物(1956-2025)
    登出
    登入
    • 中文繁體(國語)
    • 分享
    • 設定
    • Copyright © 2025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
    • 使用條款
    • 隱私權政策
    • 隱私設定
    • JW.ORG
    • 登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