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基督徒夫婦服用避孕丸是合乎聖經原則的嗎?
聖經並沒有明文規定基督徒夫婦應否有兒女或,若有,數目多少。每一對夫婦都應私下以負責的態度決定是否限制兒女的數目。他們若同意實行避孕,選擇避孕的方法也是他們個人的事。然而,他們要考慮——按照他們對聖經的理解和良心——運用某一種方法時是否對生命的神聖表示尊重。
聖經表明人的生命始於成孕。生命的賜予者早已看見受了孕的生命,甚至後來在子宮發育的『胚胎』。(詩篇139:16,《新世》;出埃及記21:22,23a;耶利米書1:5)所以,人不應該終止成了孕的生命,否則便是墮胎。
避孕丸在環球各地受到廣泛採用。它們怎樣防止受孕呢?避孕丸主要有兩種——合成丸(combination pill)和孕激素-1(progestin-only pill)。研究已顯明它們在防止生育方面的主要作用。
合成丸含有荷爾蒙雌激素和孕激素。據美國糧食和藥物管理局聲稱,合成丸的主要作用是『防止排卵』。情形看來當人持續地服用這種藥物,這差不多會防止卵子從卵巢排出。當沒有任何卵子或卵細胞排出時,輸卵管就不能受孕了。此外,這種藥丸也會引致『子宮內膜』變化(這會減低培植的可能)。這被視為次要的作用。
為求減少副作用,含較少份量雌激素的合成丸已推出。顯然,這些低含量的合成丸會容許卵巢有較多的活動。美國全國衛生研究所避孕發展局局長比亞利(Gabriel Bialy)博士說:『大多數科學證據顯示在服用低雌激素的藥丸下,排卵會受到阻歇,不是百分之百,而是通常約達百分之95。可是,單是出現排卵並不等於會發生受精。』
假若女子忘記按照既定的時間表服用合成丸,次作用便會發揮功效而防止受孕。一項對漏食了兩次低含量避孕丸的婦女的調查發現百分之36的婦女『避過』了排卵。《避孕》雜誌報導在這樣的情況下,『藥丸對子宮內膜和子宮頸的黏液作用會繼續提供避孕的保護。』
另一種藥丸——孕激素-1(小丸)又怎樣?《藥物評估》一書(1986)報導:『防止排卵並非用孕激素-1避孕的主要特徵。這種藥物會促成一層厚厚的子宮頸黏液,精液遂較難滲入。它會加長輸卵管的運送時間並且引致子宮內膜的收縮[這會阻止任何受精卵的形成]。』
若干研究者認為服用孕激素-1時,『百分之40的服用者排卵正常。』故此,這種藥物時常讓排卵出現。在子宮頸那增厚了的黏液會阻礙精子通過,這樣便難於受孕了;若不然,子宮因藥丸所造成的不利環境會防止受精卵孕育和發展成為一個胎兒。
值得留意的是,在經常服用這兩種主要藥丸以求避孕時,它們看來在大多數事例上均能防止受孕的發生,這遂不是墮胎。可是,由於孕激素-1(小丸)更常容許排卵,這會產生較大的機會:有時它會藉著阻礙一個受了孕的生命在子宮孕育而避免繼續懷孕。科學研究指出通常(在未有服用避孕丸下的子宮)『百分之六十的受精卵會在第一次排出月經之前喪失。』若有這種情形發生,事情自然與選用一種較常會妨礙受精卵孕育的避孕法則是大有分別了。
所以,當一對夫婦跟醫生談及使用避孕丸一事時,他們要考慮若干明確的道德原則。基督徒應該決心即使在私人性質的問題上,也要在上帝和生命的賜予者面前保持一個「完全清白的良心」。——使徒行傳23:1;加拉太書6:5。
[腳注]
a 可參看英文《守望台》1977年8月1日刊,478-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