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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有了《帶來永生的知識》,我們應該跟聖經學生研讀多久呢?
1993年9月的《王國傳道月報》提議傳道員跟新近感興趣的人研讀聖經,直至讀完兩本書為止。正如《守望台》1996年1月15日刊13-14頁指出,既然我們現在有《知識》書,看來調整一下這個安排是好的。
《知識》書是特別為了幫助「適合得永遠生命」的人而編寫的。研讀這本書的人可以學到足夠的知識,促使他們獻身給耶和華而毅然受浸。(徒13:48)因此,主持研究的人跟學生讀完《知識》書後,不一定要跟他討論第二本書。聖經學生一旦開始接受真理,教師就可以逐步鼓勵他們參加耶和華見證人舉行的聚會,閱讀聖經和各種基督教刊物,充實自己對真理的認識。
要是你熟讀《組織起來完成我們的服事職務》第174-218頁列出的問題,這會對你有所幫助。雖然你不該引述這些問題,也不該跟聖經學生討論這些問題,但強調《知識》書有關的要點是好的。這樣,長老跟學生討論受浸問題的時候,學生就能表達對聖經基本真理的正確了解。
你主持研究的時候,無需加插《知識》書以外的資料或論據去支持聖經的教訓,或者反駁謬誤的教義。這樣做只會拖慢研讀的進度。我們希望傳道員能用較短的時間,也許只用六個月左右,跟學生討論完全本《知識》書。所以,我們必須先仔細研讀課文,才能清楚、扼要地施行教導。要敦促學生預先研讀,查閱沒有引錄出來的經文,盡力清楚了解每章的重點。
《守望台》強調耶和華見證人要在較短的時間內,主持更多有效的聖經研究。(參看以賽亞書60:22。)有效地運用《知識》書不但能幫助新人獲得帶來永生的知識,也推動他們按知識採取行動。——約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