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台線上書庫
守望台
線上書庫
中文繁體(國語)
  • 聖經
  • 出版物
  • 聚會
  • 婚外情——害人不淺
    警醒!1999年 | 4月22日
    • 婚外情——害人不淺

      「我走了。」這是比蒂a家中的電話留言。比蒂的丈夫大抵沒有說過更令她肝腸寸斷的話。比蒂說:「這簡直是晴天霹靂!我一生最怕的就是丈夫見異思遷,現在卻偏偏噩夢成真。」

      比蒂33歲,一心一意想婚姻愉快;她的丈夫也曾承諾永不會捨她而去。比蒂清楚記得:「我們信誓旦旦的說過要生死與共,不離不棄。我以為他是真心真意的。想不到……他竟撇下我走了。現在,我什麼都沒有了,連屬於我的一隻貓,一條魚也沒有了,我是真正的一無所有!」

      宏永不會忘記媽媽的婚外情被揭發那天的情景。他憶述說:「那年,我只得11歲。一天,媽媽氣沖沖的走進屋來,爸爸緊隨在後喊著說:『等一等,我們得好好的談談。』當時,我心知不妙。那天,爸爸的心碎了,從此一蹶不振。更糟的是,他心中的鬱結無從傾吐。就這樣,我充當了爸爸的傾訴對象。試想想,一個四十出頭的男子竟要向11歲的孩子尋求安慰和同情!」

      婚外情確實害人不淺——哪怕是搖撼皇室、政界、娛樂界以至教廷的性醜聞,還是只是平常百姓家中無盡的眼淚與悲憤。據《新不列顛百科全書》指出:「看來,婚外情已越來越普遍,普遍程度甚至跟婚禮一樣,無日無之。」據一些研究員估計,已婚人士中,有百分之50到百分之75曾對配偶不忠。婚姻輔導員塞爾達·韋斯特-米德斯認為雖然不少婚外情沒有被揭發,「證據顯示夫婦用情不專的事確實有上升趨勢」。

      晴天霹靂

      婚外情與離婚數字固然高得驚人,卻未能完全反映當事人因而承受的衝擊有多大。除了經濟狀況改變之外,請也想想這些數據背後所隱含的傷痛——多少流不乾的眼淚、沒完沒了的內心掙扎與矛盾、揮之不去的悲痛、焦慮與困擾,和數不盡無眠的晚上。即使當事人終於熬過難關,他們的感情傷口往往久久不愈,心靈創傷恐怕亦難以撫平。

      《熬過離婚的關口》評論:「婚姻破裂令人百感交集、黯然神傷。有時,百般的感觸如山洪暴發,令人方寸大亂。我應怎麼辦呢?我應如何自處呢?我怎樣擺脫窘局呢?你的心境也許遊移於兩極之間,時而堅定、時而躊躇;時而悲憤、時而自責;時而信任、時而猜疑。」

      佩德羅知道妻子對他不忠時,心中苦澀難言。他說:「你就是悲憤莫名,不知所措。」那種五內如焚的感受連當事人也難以理解,更遑論要局外人明白。比蒂說:「沒有人真正了解我的感受。我一想到丈夫跟那個女人在一起,就渾身疼痛,苦不堪言。」她又說:「有時,我以為自己快要瘋了。一天我心境平靜,改天又無法自控。一天我想念夫妻恩情,改天又恨他虛情假意,害我忍辱蒙羞。」

      憤恨與焦慮

      一個受害人承認說:「有時,莫名的憤怒會突然來襲。」一個女記者說出自己的心聲,煩惱的不僅是被至愛辜負,自己受累,而是「想到大好家庭就此給糟蹋掉,心中感到憤慨」。

      此外,不少受害人因配偶另覓新歡而自覺一無是處和不稱職。佩德羅說:「你不禁懷疑自己:『我是否吸引力不夠呢?我有什麼不妥嗎?』然後你拼命自我剖析,吹毛求疵。」英國國家婚姻指導所的塞爾達·韋斯特-米德斯在《愛你、疼你、辜負你》一書中指出:「令人最難受的,莫過於自尊盡失。」

      自怨自艾、意志消沉

      除了自尊受損,清白一方也時常自怨自艾。一個泄氣的妻子說:「女性最難應付自責之心。你老是怨恨自己,責問自己:『我究竟做錯了什麼?』」

      一個丈夫承認自己情緒起伏如坐「過山車」(環滑車),說:「鬱悶就像陰雲密布的下雨天,不請自來。」另一個妻子憶述,自丈夫離家後,她天天以淚洗面。她說:「我還清楚記得,事發後數星期,我才首次有一整天沒有哭過,整週不掉一滴眼淚更是數月後的事了。這些不掉淚的日子是我踏上復原之路的重要里程碑。」

      雙重打擊

      很多人也許不知道,配偶不忠對人構成雙重打擊。為什麼呢?比蒂道出原委說:「我難受極了。他不僅是我丈夫,也是我多年來最知心的密友。」不錯,女性遇上不如意事,總是向丈夫求助的。現在,丈夫不但為你添苦惱,再也不是你心靈的歸宿了。一下子,他令你心如刀割,也 令你失掉一個知己良朋。

      結果,一種被欺弄、受辜負的強烈感覺把當事人完完全全的吞沒了。一位婚姻顧問解釋何以配偶不忠對人打擊至為沉重。「我們把自己、把自己一生的希望、夢想與企盼全都寄予婚姻。……我們在茫茫人海中尋尋覓覓,為了找著一個值得信任、可以託付終身的人。現在,一旦他背信棄義,你霎時間就像風中的紙牌屋一樣,完完全全塌下來。」

      正如《熬過離婚的關口》一書評論,受害人顯然「需要獲得協助,理清起伏無定的思緒。……他們要決定去向,知道有什麼選擇,應從何處著手等」。那末,他們實在有什麼選擇呢?

      懸而未決的問題也許是:「我們夫婦能重修舊好嗎?還是我應該離婚?」既然夫妻恩情已嚴重受損,也許你會匆匆認定離婚就是出路。你也許這樣想:「畢竟,聖經容許人因為配偶不忠而要求離婚。」(馬太福音19:9)另一方面,你也許看出聖經也沒有表示離婚是惟一選擇。你也許因此認為跟配偶和解,重建和鞏固婚姻才是上策。

      無論你選擇離婚與否,這是你個人的決定。然而,你怎知道應該如何抉擇呢?現在,請先考慮下文列舉的因素,以確定你能否挽回瀕臨破裂的婚姻。

  • 你能挽回婚姻嗎?
    警醒!1999年 | 4月22日
    • 你能挽回婚姻嗎?

      《婚姻危機》一書評論說:「因一時意氣而離婚固然簡單;可是,不少婚姻其實不至於無藥可救。只要夫妻同心解決分歧,他們依然可以有美滿的婚姻。」

      上述看法跟耶穌在多個世紀前,就離婚提出的勸勉不謀而合。雖然耶穌表明配偶不忠是清白一方要求離婚的合法理由,他卻沒有表示這是當事人必然的選擇。(馬太福音19:3-9)基於種種理由,有些人也許情願挽回婚姻。例如,犯過一方也許仍然深愛妻子a,關心家人,是個盡責的父親。清白一方仔細衡量過自己和孩子的需要後,也許決定跟丈夫維持夫妻關係。若然,她需要考慮哪些因素?她可以怎樣安然應付重建婚姻關係的重重困難呢?

      首先,我們必須指出,和解也好,離婚也好,當事人都需要克服不少困難。另一方面,僅是寬恕犯過配偶往往不能解決婚姻潛在的問題。要挽回一段婚姻,需要雙方作出漫長而艱苦的奮鬥,忠實的自我檢討、彼此坦誠的對話。很多夫婦時常低估了重建受損婚姻關係所需的時間和心力。然而,許多夫妻由於鍥而不舍,終能重建穩定快樂的家庭。

      需要解答的疑問

      如果要作知情的抉擇,清白一方首先要理清凌亂的心緒,知道可作的選擇。她也許可以考慮以下的問題:我的丈夫打算回到我身邊來嗎?他已完全斷絕不道德的關係嗎?還是他還在藉故拖延?他有在口頭上表示歉意嗎?若然,他有改過自新,及為自己的愚行表示深切痛悔嗎?還是他企圖把罪咎推到我身上來?他有為自己造成的傷害深感遺憾嗎?還是他感到不安,只是因為醜行敗露,不能再為所欲為呢?

      他對於未來有什麼打算?他看出問題在於自己的態度行為,並著手加以糾正嗎?他是否決心不再重蹈覆轍?還是他依然故我,喜歡跟異性調情,到處留情呢?(馬太福音5:27,28)他決意要重建婚姻關係嗎?他正採取任何實質行動,以顯示他的決心嗎?對於上述問題,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你也許可以視之為值得挽回婚姻的理據。

      溝通不可少

      聖經執筆者說:「不先商議,所謀無效。」(箴言15:22)如果清白一方要求配偶交待事情始末,這段經文的原則尤為適用。誠然,事情經過也許無須巨細無遺地一一細表,可是,坦誠熱切的對話卻有助講明真相,消弭誤解。這樣,夫婦才不致因為猜測誤會,心中積怨,令彼此關係繼續疏離。誠然,這種毫無掩飾的溝通也許令雙方感到痛苦難堪;可是不少夫婦發覺這是重建信任的重要一步。

      要恢復彼此的信任,另一個重要步驟是找出婚姻危機的真正成因——說不定雙方各自有需要克服的缺點。塞爾達·韋斯特-米德斯建議說:「透過開心見誠的溝通,痛定思痛後,你如果認定事情已告一段落,希望挽回婚姻,你就必須找出問題癥結,致力鞏固夫妻的關係。」

      問題出在哪裡呢——是大家不自覺地把對方視作當然嗎?是家庭成員沒有謹守神治常規嗎?是夫妻相處時間不足嗎?還是配偶忘記更經常地表達心中的愛念、關懷、讚賞和賞識嗎?藉著重新訂定共同目標和價值觀,夫婦關係就能日趨親密,令不忠行為不至重演。

      力行寬恕之道

      即使當事人多番內心掙扎,也許仍發覺難以寬恕丈夫,更遑論寬恕跟丈夫有染的第三者。(以弗所書4:32)然而,只要我們循序漸進,放下心中憤恨和怨懟,始終是可以寬恕對方的。一本參考書忠告說:「清白一方必須明白,你總得放下過去,為未來而活;切記不要每逢發生爭吵,就把配偶的陳年舊帳翻起來,以資懲戒。」

      許多夫婦發覺逐步讓心中的憤恨消減,最終他們就不再對配偶懷恨在心。若要重建你的婚姻,這是不可或缺的。

      重建信任

      一個深受打擊的妻子問道:「我們夫婦間真的能重建信任嗎?」她的疑慮不無理由:婚外情確實嚴重破壞,甚至徹底扼殺了夫婦間的信任。就像貴重的花瓶一般,碎時容易,修補艱難。況且,婚姻關係如果不只求維繫,而是要不斷增長的話,雙方就必須互信互重才行。

      這就是說,夫妻要重新學會 互相信任。犯過一方要重獲配偶信任,就得努力贏取,而不是強行要求。方法之一是把自己的行蹤如實告知配偶。聖經勸勉基督徒要「除掉……虛假的事」,「說真實的事」。(以弗所書4:25)為贏取配偶的信任,塞爾達·韋斯特-米德斯建議:「要把你的活動詳情如實披露,包括到什麼地方去,什麼時候回家等,並要按之而行。」如果計劃有所改動,就應告知配偶。

      重拾自尊是需要時間和毅力的。犯過一方要助配偶一臂之力,就不要吝惜你的愛意和讚賞——要向妻子表達深情和賞識,並宣之於口。一位深受尊重的婚姻問題專家曾說:「她應當公開受讚揚。」(箴言31:31,《現譯》)另一方面,妻子可以多做自己擅長的事,以重建自信。

      不要操之過急

      配偶不忠對清白一方來說無疑是創巨痛深的經歷。因此,當事人如果多年後對不快往事仍記憶猶新,令她不堪回首,也不足為奇。然而,隨著創傷逐步復原,加上夫婦繼續以謙卑、忍耐和耐心相待,彼此間的信任和尊重是可以重新建立起來的。——羅馬書5:3,4;彼得前書3:8,9。

      《愛你、疼你、辜負你》一書提出安慰說:「起初數月最難熬,不過這些日子不會永遠延續下去。強烈的憤慨會逐漸消退。……最後你也許連續數天、數週、數月、甚至數年也不再想起舊事來。」你若努力在婚姻生活上應用聖經的原則,懇求上帝祝福和指引,就必定能夠體驗「上帝那超越一切意念的和平」怎樣予人舒解。——腓立比書4:4-7,9。

      佩德羅說:「回想起來,那段往事改變了我們一生的取向。雖然我們仍然不時要為婚姻做點修修補補的工夫,可是我們總算熬過了難關。我們仍然是夫妻,而且恩愛如昔。」

      可是,如果清白一方認為沒有寬恕對方的理由,那又如何呢?或者,她雖然已原諒犯過的配偶(意即放下心中的怨恨),卻選擇離婚b,那又怎樣呢?她有權向對方提出什麼要求嗎?我們請你考慮一下離婚所涉及的問題,同時也聽聽一些過來人的親身體驗。

      [腳注]

      a 為方便起見,我們在下文把妻子稱為清白一方。然而,如果清白一方是丈夫,同樣原則也適用。

      b 請參看《儆醒!》1995年8月8日刊文章,題名為「聖經的觀點:通姦——寬恕還是不寬恕?」

      [第6頁的附欄]

      支持得法

      由於當事人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他們向富於經驗及觀點平衡的人請教是好的。例如,在耶和華見證人當中就有一些仁慈體貼的長老可以提出援助。——雅各書5:13-15。

      不論是親戚、朋友,還是其他提出勸告的人,切勿把個人意見強加在當事人身上。當事人選擇按聖經理由離婚也好,選擇和解也好,局外人絕不應該極力慫恿或加以譴責。一個曾經歷婚變的基督徒女子說:「請多給我們支持,然後讓我們自己作主好了。」

      要確保你提出的勸告完全基於聖經。一個過來人說:「不要告訴我們應該這樣想,不應該那樣想。讓我們盡情傾訴就行了。」要讓體恤之心、弟兄溫情來撫平受害人心中的創傷。(彼得前書3:8)一個經驗豐富的導師說:「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箴言12:18。

      一個丈夫說:「我最需要別人了解,哪怕只是一聲安慰,半點鼓勵,我也於願已足了。我的妻子求之若渴的是明確的指引,以及別人對她作出的努力一點點的稱讚,這是幫助她改過自新的最佳方法。」

      如果當事人經過三思以及懇切禱告,決定跟配偶離婚或分居,別人不應在有意無意間令他心中自責。我們反而應該盡力協助他擺脫並無根據的內疚之感。

      一個當事人說:「對受害人提出安慰時,不要忘記他們正嘗盡刻骨銘心的傷痛。」

      [第7頁的附欄]

      他們何以沒有離婚

      在許多社區中,丈夫即使有外遇,妻子們也只得繼續跟並無悔意的丈夫同住。例如,在戰亂頻仍或者收入微薄的地區裡,一些不是信徒的丈夫雖然對他們的基督徒妻子不忠,但總算是個盡責的家主。他使家庭有穩定收入,令家人衣食無缺,生活受保障,同時對兒女的平穩成長也發揮一定作用。一些基督徒妻子經過深思熟慮後,知道跟隨不忠丈夫即使並不好過,也不是最理想的選擇,但相對於要家人自己掙扎求存,總要好一點。

      在保持堅忍多年後,一些妻子看見自己的丈夫改弦易轍,最後更成為忠貞仁愛的基督徒丈夫,可說是苦盡甘來。——請參閱哥林多前書7:12-16。

      因此,任何人若決定跟不肯悔改的丈夫繼續同住,外人不應妄加批評。當事人要作的抉擇絕不令人羨慕,她們需要別人全力的支持和協助。

      [第8頁的附欄]

      誰之過?

      誠然,清白一方的某些缺點也許是夫妻關係惡化的成因;可是,聖經說:「其實各人受考驗,是被自己的慾望 勾引誘發的。然後慾望懷了胎,就生下罪來。」(雅各書1:14,15)無論誘人犯罪的成因有多少,歸根究底,使人失足的是他「自己的慾望」。況且,即使配偶的弱點造成婚姻難題,通姦也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希伯來書13:4。

      其實,婚姻問題要能迎刃而解,最佳方法莫過於夫婦共同實踐聖經原則;其中包括:「彼此包容,彼此甘心寬恕」;他們也應該不斷培養「憐恤的溫情、仁慈、謙卑的思想、溫和、恆忍」。最重要的是,他們應該「穿上愛,因為愛是促進團結的完美繫索」。——歌羅西書3:12-15。

  • 離婚的抉擇
    警醒!1999年 | 4月22日
    • 離婚的抉擇

      「你的配偶若不幸身故,即使你未必最賢良淑德,別人也總對你寄予一份同情。可是,你的丈夫一旦另結新歡,他們反過來指責你未盡妻子的本分。我苦透了,請救救我!」——以上是南非一個《儆醒!》讀者的不平鳴。

      配偶不忠,夫妻離異是創巨痛深的經歷。誠然,有人願意跟配偶和解,挽回婚姻;也有人基於確實需要,根據聖經允准的理由跟配偶離婚。(馬太福音5:32;19:9)舉例說,犯過一方也許對配偶,以至兒女,的人身安全、靈性健康和整體福利構成威脅。清白的妻子也許擔心因丈夫而染上性病。另有一些妻子雖然願意寬恕對方,卻認為彼此間的絕對信任再難重現,夫妻恩情已斷。

      一個心力交瘁的妻子承認說:「這是我畢生最為難的抉擇。」這個抉擇確實令人為難,因為配偶不忠固然令人心碎,離婚也同樣對人影響深遠。因此,離婚與否始終是清白一方的個人決定。別人則應該尊重聖經授予當事人作抉擇的權利。

      說來可悲,不少婚姻不愉快的人沒計算清楚代價,就草草離婚。(參看路加福音14:28。)人要是考慮離婚,必須先想清楚哪幾個因素?

      如果家有孩子

      《婚姻危機》一書說:「由於夫婦大都把時間精神花在離婚事務上,往往忘記或者忽略了孩子的需要。」因此,在考慮離婚問題時,當事人也應為孩子的靈性和福利著想。研究員發現,準備離婚的夫婦少一點對抗,孩子就少吃一點苦頭。即使面對惱人的情勢,表現溫和態度可以使人「不……爭鬥」,「對所有人溫柔」,「在逆境下保持克制」。——提摩太後書2:24,25。a

      決定分手的夫婦要記住,鬧離婚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兒女。兒女仍然需要父愛母愛兼備。當然,在兒童受父母一方虐待或侵犯的極端情況下,則可作別論。然而,夫妻宗教信仰不同或者性格不合卻不應該成為剝奪孩子受父母雙方照顧的理由。

      另一方面,不要忘記孩子心靈幼小、感情脆弱。他們亟須感受到父母的關懷和疼惜。一本書曾評論說:「父母對子女不渝的愛念是幫助孩子應付家變的要素和基礎。」此外,留意他們日常在靈性上的需要也有助兒女繼續平穩地成長。——申命記6:6,7;馬太福音4:4。

      經濟狀況與法律問題

      無論就入息、業權、舒適的生活以及溫馨的家來說,離婚難免令夫婦均蒙受損失。既然要面對收入減少、開支增加的情況,按緩急次序制定一套現實的財務預算是明智之舉。要避免為了發泄空虛和失意而揮金如土,致令自己債台高築。

      此外,一旦離婚意向已決,夫婦就應著手處理聯名銀行戶口的問題。舉例說,為免一方擅自提取巨款,明智做法也許是,在雙方各有自己名下戶口前,通知銀行必須取得雙方簽名,才能動用聯名戶口內的款項。

      精明的做法是把收支的準確記錄妥為保存,作為日後申請生活費的根據。此外,許多國家規定,國民必須向稅務部填報最新的經濟狀況。

      另一方面,大部分人喜歡聘用熟悉離婚問題的律師為他們代辦離婚手續。有些國家容許人先通過調解人員擬定雙方同意的條款,然後交由法院作最後批核。離婚訴訟若牽涉子女,很多人尤其喜歡聘用專業人士,因為他們不會偏袒某一方。與其不惜代價爭處上風,夫婦不如盡量減少衝突和傷害。為了物質利益,而要在感情和經濟上付出沉重代價,實在不值得。

      身份轉變

      一位研究員說:「我們不應低估離異夫婦碰頭時所感到的難堪和矛盾。」即使清白一方提出離婚申請完全依據法律、道義以及聖經授予的權利,也許仍然有人認為她沒有盡力挽回婚姻,是導致家庭破裂的禍首。於是,也許他們對當事人態度冷漠,或者刻意迴避。更糟的是,公然敵視你的,可能是昔日的密友良朋。

      許多人並不了解,經歷婚變的人是多麼的需要別人支持;一般人以為一條便箋、一張慰問卡已足表心意。《離婚與分居》一書指出,幸好總會有些「善解人意的朋友,他們來電探知要不要陪你到什麼地方去,代你辦點什麼事情,或者只是跟你談談心事」。不錯,正如聖經說,在人生的這些時刻:「有一朋友比弟兄更親密」。——箴言18:24。

      踏上復原之路

      一個離婚已16年的母親說:「有時,即使身邊擠滿了人,你依然感到莫名的孤寂。」她怎樣克服寂寞呢?「我有自己的一套方法排解寂寞:全情投入工作,悉心照顧兒子,好好料理家務。我也開始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跟鄰居談論自己的信仰,也替別人做點事情。這些方法的確見效。」

      年中的某些日子往往勾起痛苦的回憶,令人黯然神傷:婚外情被揭發那天,丈夫離家那天,或者夫婦對簿公堂那天等。夫婦共度的歡樂時光,如某次愉快的假期,結婚周年等,也容易令人觸景生情。比蒂說:「在那些特別日子,我刻意安排跟明白自己處境的家人或知己共享天倫。我們一起做事,編織美好的生活片段,好抵消痛苦的回憶。然而,助我復原的最大幫助莫過於跟耶和華有親密的關係,深知他明白我的感受。」

      不要絕望

      清白一方既然按聖經原則行事,根據上帝允准的理由跟犯姦淫的配偶離婚,他們就無需引咎自責,或自覺被上帝捨棄。上帝憎惡的是人對配偶的不忠行為,是令你「嘆息哭泣」的詭詐行徑。(瑪拉基書2:13-16)事實上,「溫柔」「憐恤」的上帝耶和華深知人被配偶背棄是什麼滋味。(路加福音1:78;耶利米書3:1;31:31,32)因此,你可以絕對放心,因為「耶和華喜愛公平,不撇棄他的聖民」。——詩篇37:28。

      當然,能夠防患於未然,夫妻彼此專一,不離不棄要好得多!《家庭幸福的祕訣》b是有實效的家庭生活指南,在全球正幫助不少家庭建立幸福的婚姻,避免婚外情的悲劇。書中內容包括如何建立幸福的家庭、教養兒女以及應付婚姻種種問題的方法等。在你社區中的耶和華見證人以及本刊的傳道員十分樂意向你提供這方面的進一步資料。

      [腳注]

      a 詳細資料請參看《儆醒!》1997年12月8日刊及1991年4月22日刊(英語版),分別題名為「子女監護權怎樣的看法才是平衡的?」及「幫助受離婚所累的孩子」的文章。

      b 由紐約守望台聖經書社出版。

      [第10頁的附欄]

      父母仳離、孩子受累

      1988年,據已故的威爾士王妃戴安娜說,單在英國,每天 約有420個兒童因父母離異而受累。其中三分之一的兒童不及5歲。百分之40的孩子在父母離婚後跟其中一方從此失去連繫。

      據一位頗受尊重的醫藥與健康專欄作家指出,跟一般人的印象不同,「其實兒女大都不願看見父母仳離。即使家無寧日,父母關係緊張,他們也不希望父母離婚」。因此,夫妻縱使因婚外情而常常爭執吵鬧,他們也不應貿然斷定離婚對兒女最為有利。如果他們真的為家人福利設想,也許他們要調整自己的態度行為,設法維繫婚姻的關係。

      作家帕梅拉·溫菲爾德說:「到處拈花惹草的丈夫不要忘記:因你一念之差破壞大好家庭之時,孩子眼裡流露的刻骨傷痛。」

      [第11頁的附欄]

      大凡離婚都是上帝恨惡的嗎?

      比蒂承認:「一直令我感到困擾的,就是想到『耶和華恨惡離婚』。常常縈繞腦際的問題是:『我的選擇是否令耶和華不悅呢?』」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先看看瑪拉基書2:16的上文。在瑪拉基的日子,以色列男子為了娶年輕的外族女子為妻而拋棄糟糠之妻,以致上帝強烈譴責他們詭詐可恥的行為。(瑪拉基書2:13-16)因此,上帝憎惡人見異思遷,隨便拋棄配偶。一個人若處心積慮,企圖藉通姦行為取得離婚,或向配偶施壓迫她提出離婚要求,這個人就是犯了行事詭詐的大罪。

      可是,這段經文沒有一概譴責離婚。耶穌的話正好證實這點,他說:「誰跟妻子離婚,要不是 因為淫亂的理由,另外再跟別人結婚,就是通姦了。」(馬太福音19:9)耶穌的話顯示,配偶通姦是離婚的合法理由,也是再婚的惟一理由。清白一方固然有權決定寬恕犯過的配偶。可是,如果他選擇根據耶穌容許的理由要求離婚,他並沒有行事令耶和華不悅。上帝憎惡的只是不忠配偶的欺詐行為而已。

中文繁體(國語)出版物(1956-2025)
登出
登入
  • 中文繁體(國語)
  • 分享
  • 設定
  • Copyright © 2025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
  • 使用條款
  • 隱私權政策
  • 隱私設定
  • JW.ORG
  • 登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