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價值觀的來源
所有人類社會都有一套道德法典。不論世人承認與否,他們都感到需要有一種高於自己和本身以外的指導力量。他們本能地仰望一種較高的力量,對之作崇拜或事奉。這種力量也許是太陽、月亮、星宿、山川河岳、飛禽走獸、人或組織。道德法典也許載於不同文化所產生的一本或多本聖典之中。世人的這種需要隨處可見。這乃是人的本能。
據知名的精神科專家容格(C. G. Jung)說,『宗教是人類特有的一種本能態度,它的表現可見於人類從古至今的歷史中。』著名科學家霍伊爾(Fred Hoyle)在寫作中提及『一切人類社會均具有的道德法典,』並且補充說:『我們可以很容易提出可觀的論據,表明人的道德感繼續存在,儘管有許多誘惑[和迫害]不斷加以破壞。』
所有神聖著作中最為人知和銷流最廣的聖經承認人具有與生俱來的道德感。它在羅馬書2:14,15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霍伊爾認為進化論『是任何形式的投機行為的公開特許狀,』並且繼續說:『老實說,我有一項信念縈繞於心,在《物種起源》一書發表之後,所謂的學術界採納了一套虛無主義的哲學,把人類導入一條自動自我毀滅的途徑。一部世界末日機器在那時已開動了。……不少人現在已意識到人類社會有些基本的不妥,但不幸的是,他們把精力虛耗在抗議一件復一件的瑣事之上。』
生命起源背後的智慧
接著,霍伊爾以精確的數學指出生命憑機遇在地上產生的或然率其實等於零。他說,正統科學家之所以拒絕承認有個創造力量存在是由於『以往的宗教弊端』所致。但霍伊爾卻相信生命是由宇宙空間中某股智慧力量所創造的。他認為在地上做不到的事在外太空可以做得到,但假定即使在外太空也有某種智力發揮作用。甚至最簡單的生命形式——細菌——也複雜到驚人的程度,因此創造它必然牽涉到智力,但霍伊爾卻不願把這種智力稱為上帝。
其他「意識到人類社會有些基本不妥」的人卻不像霍伊爾一樣不願提及上帝。其中之一是以上引述的精神科專家容格,他說:『人若不依附上帝,就無法以自己的力量去抗拒世界在身體和道德方面的誘哄。為了這緣故,人需要內心卓越經驗的證據,只有這樣他才能受到保護不致同流合污。』
美國上訴法庭的首席法官墨菲(Francis Murphy)聲稱,現代人『並不知道人生的最終目的,並且懷疑人生是否有任何真正意義。不論他的道德主張如何,他已在事實上將上帝排出自己的生活、辦公室和家庭之外。因此他缺乏一個道德中心。』運動界的科素爾(Howard Cosell)對此表示同感;論到運動員濫用麻醉藥的難題,他說:『在美國已不再有明確的道德中心了。……這是整個文化的難題。』
報紙專欄作家蓋耶(Georgie Geyer)說:『若對上帝沒有信心,要有個道德的社會或國家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樣凡事就以「我」為依歸,但唯獨有「我」是沒有意義的。……當「我」成了一切事物的準繩——犧牲了上帝、教會、家庭和一切公民所接納的人類行為準則——我們就遭遇麻煩了。』
索津涅辛(Aleksandr Solzhenitsyn)說,如果有人叫他以一句話去指出二十世紀的主要特徵,他會說:『世人已忘記了上帝。』他繼續說:『整個二十世紀正被捲入無神主義和自我毀滅的漩渦中。……為今日世界的困難處境找尋出路的一切嘗試都屬徒然,除非我們重新引導我們的良知,翻然悔悟,歸向萬物的創造者:若非這樣,就決不會找著出路,一切努力都會勞而無功。』
六千年來,人一直試圖自行決定是非善惡。現代的趨勢是各行其是——根本無所謂善惡。歷史記錄了這兩種行徑的可怖後果,證明人不能定自己的腳步。『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言14:12;耶利米書10:23)耶和華上帝創造人,對人瞭如指掌;他已向人提供導致快樂的指南:『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篇119:105)為了造福人類,他的話語——聖經——將真正的價值觀闡明出來。附表列出若干可行和不可行的事。
[第7頁的附欄]
可以奉為生活準則的價值觀
▸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耶和華上帝。
▸ 愛人如己。
▸ 以願人待己的方式待人。
▸ 跟從耶穌,以之為榜樣。
▸ 寬恕別人,正如你想受人寬恕一般。
▸ 孝敬父母。
▸ 謙恭有禮。
▸ 處事忠實。
▸ 力求與所有人和睦。
▸ 培養溫柔、仁慈、自制的品德。
▸ 不要以惡報惡。
▸ 要以善勝惡。
▸ 勿崇拜假神。
▸ 不向偶像下拜。
▸ 不謀殺。
▸ 不偷盜。
▸ 不作假見證。
▸ 不辜負上帝的名。
▸ 不貪求別人的財物。
▸ 不含怒到日落。